明清时期的闭关锁国 明清时期的闭关锁国解说

李盛

1、闭关锁国政策,指闭关自守,不与外界接触的一种国家政策,是典型的孤立主义。严格限制对外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的交流。认定中国清代前期实行了闭关自守或闭关锁国政策的观点,源于当时试图向中国推销其商品(特别是鸦片)的英国商人。

2、“闭关锁国”体现为对海外贸易的各种限制性政策,其中最严重的是海禁,其次为一口通关,再次为其他限制性政策。从明朝官方的明文诏令看,海禁是有明一代的基本国策,如果以“不禁止即为开放”的标准看,只有洪武、永乐和嘉靖年间等个别时期有不断重申的海禁令。嘉靖年间的海禁真正执行只有十余年,而且仍允许葡萄牙人经澳门贸易。

3、到隆庆元年(1567年),不但偏僻港口根本无禁,设关港口私下出入者也很多,浙江甚至比公开放禁的月港更宽松。此后其他口岸也很快相继开放,而且间接贸易根本无法可禁,对日直接贸易也相当活跃,实际上已经是全面开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