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度,存在同时从2处以上取得了工资薪金所得的月份,由于两处的工资都扣除了基础费用5000元每月,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税。
2、2021年度从2处以上取得了年终奖,预缴时都采用了单独计税的方式,但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单独计税方式只能采用一次,可能会导致补税。
3、2021年度中间换过公司,后边的公司没有前边公司发放收入的信息,是以起始月份为第一个月,导致适用较低档的税率,汇算清缴后适用高档税率。
4、除工资外,还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各项综合所得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