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典家具按使用功能的不同,原则上可分成“五大类”:床榻类、桌案类、椅凳类、柜架类、杂项类。
2、桌案类。桌案类花样繁多:炕桌、炕几、炕案;香几;酒桌、半桌;方桌;条几、条案;书桌、书案、画桌、画案;其它桌案等多不胜数。像炕桌很明确就是放在炕或床的中间;而符炕几、炕案由于较窄通常放在炕或床的两侧端。
3、椅凳类。椅凳类包括:杌凳;坐墩;交杌;长凳;椅;宝座等等。杌字的本义是树无枝,杌凳往往被作为无靠背坐具的名称。明式椅子大致分为圈椅、宝座、交椅、扶手椅和靠背椅五种。
4、柜架类。柜架类包括架格、亮格柜、圆角柜、方角柜等。架格即书柜、书格、书架,不是专门用来放置书籍,它的基本特征是以立木为四足,用横板将空间分隔为若干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