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劳尔德·贝兰克梵出生在纽约。父亲是个普通的邮件分拣员,微薄的收入,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更别说拥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了。一家人只能挤住在纽约最糟糕的廉租房区之一的布鲁克林的小区里,“享受”着“贫民窟”式的生活。
7岁时,贝兰克梵学会了捡破烂。13岁时,他开始在一些篮球赛场卖苏打饮料。和别的孩子不同,他很会“钻空子”。这个空子,其实就是其他人不愿做的“留”给他的机会。观众席的最边上,客人挥挥手,说:“嘿,这里要一杯苏打!”那时的托盘非常重,他托着从人堆中钻进钻出,走好长一段路就是为赚一瓶饮料的2美元75美分。困苦的生活,他不得不作出这样的选择。
如此的辛苦,还是无法改变生活中的窘境。但贝兰克梵很会找乐,往往在一些客人用来垫屁股的杂志中,去品尝书中的乐趣。慢慢地,他喜欢上了阅读,读历史,尤其是传记,总会被书中一些名人的成长经历深深地吸引住。
就是在不断的阅读中,让他长了见识——既然疲于奔命的辛苦劳作,也无法改变生活,那唯一的办法就是设法走出布鲁克林。16岁时,贝兰克梵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成功申请到哈佛的奖学金。
贝兰克梵选择哈佛,仅仅是因为在他简陋闭塞的生活中,只听说过有所大学叫哈佛,压根不知道这所大学是多么的令人神往。
1978年,贝兰克梵取得了哈佛法学博士学位,成为纽约一家大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律师。可这份工作并没能满足贝兰克梵的好奇心,他觉得自己的兴趣和专长最适宜做销售。做销售,他向高盛递交了简历却没通过招聘。
哈佛,一个世人仰慕的大学,他却不知不觉地考上了,而一个高盛招聘却把他拒之门外。贝兰克梵很难接受这个现实,曾一度变得萎靡不振,并以去拉斯维加斯玩扑克寻求刺激,最终染上赌博的恶习,而无法自拔。
没被生活的困难所击败,相反,却被一场招聘压倒。是因为他之前的成功之路走得太顺了,以致于连后来的一次小小的失败也无法接受。对于贝兰克梵的“无法自拔”,父亲没有过多的指责,只是针对他喜欢的传记体小说,说:“传记最吸引人的一点是,书中的人物在自己生命的初期,也就是前50页当中,是不会知道他或者她会在第300页的时候取得成功的。往往一本小说的最精彩之处,是在第50页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