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率的阅读美文

王明刚

低效率的阅读美文

  我总是花很多时间才能读完一本书,因为每当妙笔开始生花,我就会停下来,在脑袋的远方将文字变成电影桥段,且乐此不疲。所以我不会特别热爱去看我读过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也不热爱去读我看过电影的小说原著。但我会很羡慕那些一目十行还过目不忘的大侠,仿佛在阅读的世界里可以用一世的时间活出几个轮回的精彩。

  前一阵因为小李子看完了《荒野猎人》,在火车上读到人们弃他而去,后面的部分断断续续读了有一个月之久,因为观感实在太疼,常常需要歇一歇缓一缓再继续。“史诗般的复仇行动”有些言过其辞,窃以为最疼的那一部分最好看,忍不住还是了解了一些电影的'故事梗概,便失去了像读书前的那般期待,哪怕小李子总算为此收获了小金人。

  有时会问自己,阅读的意义何在。是在微博晒出午后的曼妙时光我在喝茶看书,还是满足高谈阔论装之需,或者只是为了打发玩腻手机的无聊时光。可是人人都会说自己喜欢读书,哪怕三岁的孩童。记得一次在公交车上,一个小女孩儿煞有介事的翻看手中的杂志,还不时指着上面的内容和妈妈交流,年轻的母亲被她的模样逗乐了,顺口说了一句,快别装了,就跟你识字儿似的。我也忍俊不禁,为这小小的读者。

  偶尔看到喜欢的书籍,还是会心心念念早晚买回家,在扉页签上自己的大名,做到产权明晰,只不过有时间有心情读完她的概率,就更加偶尔了。所以新年伊始,我许下一个愿望,多读书少买书,让阅读丰富内心的世界,而不是让书籍装饰我的房间。

  这是一个讲求效率的时代,人脑已经越来越像电脑,可以飞速运转,我们高效的学习、高效的工作、高效的生活,脑袋在奔跑,哪里容得下心灵的闲庭信步。当我拿起书本,通知脑袋慢下来,在我这个年纪,阅读不是为了对头脑的训练,而是对心的滋养,我总是很快就会忘记阅读的内容,却留下思想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