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由里多些高雅美文
最近,乞丐服在一些中学生中颇为流行,他们在好端端的衣服上剪出一个破洞,穿在身上出入各种场合。还有一些同学,把一头黑发染得五颜六色,招摇过市。有人批评他们,说他们标新立异,以怪为美,他们反笑批评者平庸无个性。
对此我们也不能不沉思: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个性表达?应当具备怎样的审美观?
是的,我们曾经有过高度整齐划一的时代,亿万人同一种服装,同一种发型,同一种色彩,同一个模样,无论你是激情的帅哥,还是深沉的靓妹,都得淹没在统一的蓝里,统一的绿里,这是对个性的扼杀。服装不仅是用来保暖、护体的,它还是人的个性表达,是文化修养的'外显。我们承认,穿乞丐服、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其实也是崇尚自由的一种个性表达。
裴多菲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专制越来越遭人厌恶,自由越来越深入人心,国人终于可以自由说话,大胆作为,不再战战兢兢唯上司马首是瞻。自由之神在古老的神州翩翩起舞,迎来了百花齐放的景观,我们从心灵深处发出欢呼!可是不得不指出,在张扬个性、崇尚自由之中,有一种庸俗的个性自由在蔓延,这是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
我们知道,个性有善恶之分,审美有雅俗之别。在好端端的衣服上画上机器猫,剪成乞丐服;把校服当留言簿,当草稿纸,在上面随意涂鸦;将一头青丝染成五彩头,做成麻雀窝。凡此种种,以怪为美,挑战传统的整洁观,为个性而个性,这其实是更为可恶的庸俗。在这个崇尚个性自由的时代,我们极度排斥共性,用标新立异来显示自己的存在,好像只有如此才能把自己从茫茫人海中区分开来。他们以为自己是独特的,超群的、自由的,是远离平庸的,殊不知自己不过是为潮流所裹挟,为怪异推波助澜罢了。
时代的发展赋予了我们多元表达的权利和自由,强调自我并没有过错,问题是自我意识不能膨胀,不能破坏自身的形象素质。你有穿戴打扮的自由,但你的穿戴打扮应当有文化品位。当你穿着乞丐服、涂鸦装在大庭广众里招摇的时候,人们看着会把你与流痞人物等同起来。
英国人约翰·密尔在《论自由》里说,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他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只有对他人有害的行为才应当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如此说来,个人的穿戴打扮是绝对自由的;但是,如果个人的自由选择里多些高洁、高雅和高尚,岂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