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的随笔十五篇)

马振华

美文的随笔1

  如果我说,人是是需要整理的,你们觉得正确吗?如果人生不去整理的话,那么人生就会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如果你想要让自己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那就要经常去回顾自己曾经做的决定,整理自己的人生。

  在这个世界是没有后悔药吃,也没有时光倒流。因此,当你错过了你认为不能错过的部分,那你就没有重来的机会,就算还有补救,那也不是原来的那个机会了。

  总结和借鉴是人类跌倒进步的一个手段。当我们能够将人生的一些经验教训反省了之后,再次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那么就可以想办法去解决。因为人会思考,从失败中总结成功的教训。

  因此,人生是需要整理的。当然,如果你想一直浑浑噩噩地过日子的话,就算你不整理倒也没事。

美文的随笔2

  夜深人静了,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呆着

  把灯关掉,就着电脑显示器的微光

  听见自己敲打键盘的声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习惯了在很深很静的夜里睡去

  在很早很淡的清晨醒来

  习惯,总是要命的习惯

  无法改变,无法摒弃,无法遗忘。

  寂静的夜晚,却不知心已飞向何方。

  淡淡的忧和着淡淡的痛

  可是,这些感觉又有谁能懂呢、?

  我们总是习惯上网到深夜

  彼此莫不作声

  习惯了,在寂静的深夜里

  敲打键盘发表一些无关痛痒的文字

  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孤单。

  只是因为习惯。

  可是,有时候我怕死了这种习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每天深夜游荡在网上

  有时候无所事事,但就是不肯睡去

  有时候强逼自己早点关掉电脑

  但是躺在床上,却发现没有一丁点的睡意

  习惯了,在深夜里渲泄自己的心情

  寂静的夜晚,总是我们这群寂寞的孩子解下心防放松自己的时光

  其实,我们不叛逆。

  只是,我们重感情。

  其实,我们都是可爱的孩子。我们只是一群天真,善良,可爱的孩子。

  请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

  春去秋来,花谢花开

  时光荏苒,而我们依旧在这一世不断的走走停停。

  错过,也许后悔难过

  等待,也许痛苦难挨

  夜里难以入眠,情绪里有太多的难以面对

  我们总是发现周围有那么一些人感觉有些陌生,有些熟悉

  那些人,无关爱情。

  但那些人,却是我们最值得拥有的财富

  有些人,像烟花,美丽却短暂

  但那不属于我

  深夜,学会自己抱着自己。那些属于我的,我会永远珍惜。

美文的随笔3

  中秋节可以说是花好月圆之夜,在中秋佳节,讲究的是人和月两团圆。所以在这天,很多远方的家人都会特意地赶回家,趁着节日跟家人团聚一下,拉拉家常,谈谈心,说一下近况。

  每年的中秋节都是我最期待的节日,在这一天,平时禁止的BBQ活动就会无效,然后一家子亲戚都会聚到外婆家,然后准备烧烤的活动。

  外公外婆年老,拿着扇子躺在贵妃椅上歇凉,而阿姨舅舅们就负责洗菜切肉,我们几个小孩就负责在一边玩泥沙。小时候,天空的星星看得很清楚,不过现在也不差。

  外公外婆家都住在郊外,绿树成荫。天空也比较晴朗,月光可以直接就射进院子里,就算是不点灯也非常亮。我还能听见鸟叫虫鸣的声音,偶尔还有渔船经过江边的鸣笛声,这些难以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风景和声音,在现在的我看来弥足珍贵。

  中秋——花好月圆之夜。我已经准备好跟我许久不见的亲戚见面了,有好多的话想跟他们说,作为长辈,作为朋友,他们都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你呢?你的中秋节怎么过呢?

美文的随笔4

  四季,让人记下的,不是名字。或许是与某个人的相识,或许,记住的是在一个充满意境的场景里,从树上飘下的一张残叶。

  成熟,让人记下的,不是你是否长大。或许是突然想通,还是经历过事事人人,所磨练出来的圆滑,伪善及虚伪又无法辨明真假的外壳。

  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很久之前。有人告诉我"时间是掌中沙,留不下过多痕迹。不要觉得时间很漫长,我跟你有一天总会见面"原话已经不记得了,我也没有细腻的文笔来填充,最简单的才会是最真实的,所以便用通俗的话语来描述。

  "情不知所起,便一网情深"。凡事皆有因果,要是真说的话,世间只有一种是没有因果,没有刻意便形成的。情字暖人心,却又最伤人。

  戒不掉的不是寂寞,是你。以前常常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就能过一天的人。现在,却经常停顿下来发呆,这是寂寞还是什么?戒不掉的是你,不是寂寞。

  深夜不知为何不能眠,突然落泪是想到你了吗?

  我一直觉得我不会爱人,之前就一直在想。"自己都不爱,怎么去爱人。",我不知道,甚至连现在都没想清楚,那些毫无头绪的问题。

  很想去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一个人待着,没有利益冲突,没有丝毫算计,这些都是极好的。

  对我而言,离不开手的,不是手机,是书。

  昨天新调的助眠熏香,昨日用的挺好。今日为何越发越提神?

  Shmily,对我来说它不是词语,不是文字,是一种牵绊很深的陪伴,有你一直在,一直陪伴,这样的人生也不是丝毫无味。

  夜深,依稀还能听的到风走过的声音。

  —薄凉寂城,在凌晨书写。

美文的随笔5

  20xx年5月8日下午,宁波鼓楼,小雨

  那天,是我在宁波工作时的第一次休假,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睡到午后才起床。虽然短暂的告别了学校生活,但是面对社会的却是难以适从的无力和尴尬。

  没有哪份工作是轻而易举的。在这里打工遇到一个又一个的困难,都是我之前所想象不到的;但餐饮店总比工厂强,我唯一坚信的这一点,使得自己坚持了下来。

  工作的第一周没有假日,所以我一连上了八天班。这八天,我看得最多的不是哪一本书,哪一个偶像的动态,哪一个QQ空间里的新鲜事;而是手机上的日历和地图。看日子一天一天的翻离,但仍觉时间过得还是那么缓慢;看家的方向,但距离还是那么遥远。我不认同自己人生的第一次工作在合肥的那个工厂。这里才算。

  站在鼓楼上,大城市一览全貌,更显繁华和富裕。

  那天我一个人去鼓楼,一边撑伞,一边拍下一张又一张的漂亮照片。走热闹的小街,看没见过的新奇,查寻鼓楼及小街的一切故事。却没有为自己花一分钱买喜欢的东西。

  20xx年5月8日,宁波,我在鼓楼想过母亲,想过家,想过距离635公里之外的故乡。后来回忆仍然觉得,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生活上感到了真正的孤独,实实在在的,心像空洞灌满了寒风。

美文的随笔6

  白天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捉摸不透,形形色色,光怪陆离,不得以戴上了这厌恶的面具。似乎只有晚上,洗去一天的风尘,慢慢变回真实,柔弱的灯光下,这个属于的自己的世界。

  此时,夜已深沉,寂寥的夜吞没了一切却留下了所有的凄迷。

  此时,人望远方,深邃的曲调围绕身旁在耳边又洒下满地思念。

  当黑色赋予这片天空如此独特的静谧,安静的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黑色,月亮睡了,星星也睡了,我的梦还醒着,在这片模糊的背景中,依稀回放着你我的初见。对不起,我没忍住,冷与累的滋味,就像是花开的瞬间凋谢,思念在心中开花,却逃过了枯萎。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眼泪懂得遗忘的伤。这个漫漫的长夜中,给了太多思考,怀念的时间,不用刻意,铺满桌面的纸张在等待留下些什么。

  夜,静谧谧,习惯了这份安静,然后在这份静谧中倾听指尖敲击键盘的声音,那是心底最真实的节奏,足以温暖这个寒冷孤寂的夜晚。但是夜很长,舞动的思绪给了一些无尽的回忆,有时迷离,有时深远。叶落倾城的荒凉,无处告别的忧伤,给了这,可以包容一切的黑夜。指尖舞动,重重叠叠的絮叨着一些淡淡的内心情愫,是怕那些隐藏在记忆中的小细节以后不会再被自己轻易察觉了。一个从你的过去追溯,甚至了解你现在的人,或许此后的未来都不会削减对你的爱。

  安静的夜晚喜欢看点喜欢的书,碰到触动的地方会反复看上几遍,可是却不会停下来给你反复过几遍的机会,也不会再有同样的一个夜晚,当然也不会再碰到同一个她。却始终擦不掉那悠悠飘洒的孤单,也解不开那沄沄缠绕的缘分,更剪不断那缠缠交织的思念,想转出那悄悄飞逝的流年,也很难。也可能是太执着于一面,从而错过了身边的风景,此时的雪季。可天涯太远,一生太长,抵不过这时光荏苒,岁月更迭,是谁苍白了谁的等待,谁无悔的看着谁的执着。何不执着一点,像每个夜晚都会准时来到一样。

  夜已过半,一杯咖啡,一部手机,成了我的所有,忙完所有的工作,在键盘上敲下一段文字,随着音乐渐起,也在心里蔓延。突然发现喜欢上了最近忙碌却平淡无味的日子,没有纷争,没有喧嚣,像这安静的夜晚,但想到临近的时间,心中不免还是有些慌乱。你知道吗?身边的人说我变了,说我变得爱笑,话多了,可他们不会知道这么做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空虚,我也戴上了这该死的面具,只为自己过得轻松一点。他们也不会知道,为什么会在朋友同事的喧闹中突然地沉默,也不会知道为什么会在人群中看到个相似的背影驻足不行。

  能遇到你,我想这也是我应得的幸福吧。

  回忆这本泛黄的书,有时用来慰藉自己,有时又像一根针扎在心上拔出时依旧隐隐作痛,让自己记住---曾经。

  夜未完,我至此。

美文的随笔7

  人生苦短,稍微对自己的人生有些要求也不过分。如果你想凑合着过,无妨,随你。只是,到你年老的时候,你就会说,人生,别凑合。

  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逛街的时候肚子饿,然后就想先凑合买点东西吃,然后朋友会说,你吃了这个,等一下就吃不下了。然后你会因为肚子饿,固执地买下。等到了目的地,就再也吃不下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在做作业的时候,没有时间而凑合写个数字上去碰碰运气,结果却得到老师大手一挥的“×”。

  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在睡觉的时候,为了方便,不管被子够不够暖,先那最近的被子凑合用一下,然后第二天醒来却患感冒了。又或者是拿来用的被子太厚了,半夜被热醒。

  人生是你的,怎么过是你的决定。你的人生精彩与否,取决于你是否愿意凑合。这个世界很多阴差阳错,有些等待是为了更好的结局。

美文的随笔8

  十六岁的夏天,我遇到了生命中初次动心的女孩。

  那一年,我初二,是个被家里寄于厚望的孩子,而我也比较懵懂,每天除了看书学习之外,唯一的爱好是在篮球场上与死党们肆意的挥洒着青春与汗水。一个普通的傍晚,和平常一样的笑闹中,手中的篮球以一条抛物线的轨迹飞出了场地,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它砸到了一个女孩的小腿上,女孩迅速的蹲下身,揉按着的被砸中的位置。我在死党的嘲笑与狼哨声中,跑到那个女孩的身旁,紧张窘迫的问着:“你,你没事吧?”女孩抬起头,微微泛着泪的眼睛着着我,可能是我的'满头大汗与讪讪的表情惹笑了她,她微微摇了摇头,把她脚边的球扔回给我,“下次小心点……”

  我夹着球走回死党中间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女孩消失的方向,却深深记住了整个操场上漂荡着隐隐的丁香花味道与女孩那笑起来弯的像桥一样的眉眼。

  在第三次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女孩的时候,我去打听了她的消息,临班转学生,家不在本地,住校,最主要让我关心及喜悦的是,没有男朋友。

  我那个时候也没追过女生,只好用最笨拙的办法,在她宿舍楼下等她,只为和她一起走过从宿舍到教室或从教室到宿舍的一小段路,在她去打水的时候,抢过她的水壶提着。几次之后,我想她是明白我的心思的,只是我们不约而同的都没有说破。

  终于在一天早上,我送她的路上,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今天晚上放学后,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她略显惊诧的看了看我,点了头。

  我只记得我那天的课听的一塌糊涂,满脑子里萦绕的都是她的身影。

  晚上,我们俩走在江堤上,我一直在酝酿着要怎么说。直到她因为一块石头崴了脚,我扶着她坐在江堤的护拦上,看着她痛出了冷汗的额头,心想着,那一定很痛。“我背你回去吧。”感谢我平时还算热爱运动的好体格,背着她并不为难。

  “做我女朋友吧。”在这个并不算美好的气氛里,我终于说出了口。

  可能是极短也可能是极长的等待中“好”,我终于听到了这个宛如天籁般回答。

  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我初二.初三的两年似乎是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两年,我和她变成了“我们”,我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我们走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以及这个城市中我们能到达的所有地点,但最忠爱的,还是操场周围的丁香花丛以及漫步过的江堤,我们再去江堤的时候,都是我背着她回来,我对她发誓“十年后,二十年后,我还会一直背着你”

  高中时的我们依然每天嘻戏在江边,偶尔也会带她逃一次课给他一点惊喜!!!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选择了南下千里之外的一个大城市,因为她的成绩平平,能考上跟我同城的大学似乎不太现实,而且她想留在家乡,陪伴在父母身边,我们之间头一次有了不和谐的声音。

  她显得很焦虑,我只好安慰她,“没关系,反正只是四年,异地就异地,你不用担心,等我回来,我还背着你到江边去玩。”

  就这样,我离开了她,到了那个我期盼已久的城市,融入到了新的环境,结识了新的朋友,展开了新的计划。只能在空闲的时间靠着电话、QQ维系着我们之间的感情。

  我大二的那年,她在一所离她家乡不太远的普通大学,这也是我最忙碌的时候,我力争在学校的各项评比中力拔头筹,尽量的扩展着自己的人脉圈子,为了以后铺路。我有个心愿一直没告诉她,我希望以后能留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有属于自己的家,和她一起生活。

  大三的暑假,我的规划终于有了些眉目,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惊觉我们之间的联系似乎少了很多,也淡了很多。我那个时候心里还想着,没关系的,我终于忙完了,可以去看她了,可以补偿之前对她所有的忽略与冷落。

  我志得满满的去了她的城市,去看那个我记忆中飘散着丁香花味道笑起来眼睛弯的像桥的女孩。

  她的笑容有些勉强,我牵住她的手,她微微的有些挣扎,我只当是许久未见有些陌生了,我们像以前那样在黄昏下漫步,我兴高采烈的说着这两年的事情,我的情况,我的计划……

  “我们分手吧”她突如其来的一句,我愣住了,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为什么?”我干干的问了一句。

  “我,爱上别人了。”

  一种遭人背叛的感觉如惊雷般的轰在了我的头上。我出奇的愤怒,转身即走,她冲上来紧紧的环住我的腰:“对不起,对不起……”我感觉到她的泪浸透了我的衬衣,我缓慢而沉重的拉下她的手“你没有资格说对不起……”

  我意气风发的前来,却失魂落魄的回去。我不肯接她的电话,不肯看她的留言,不想听任何的一句解释。

  我认准了她的背叛,让自己沉浸在无边的恨意里面,她用尽了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我之后,用了一种最古老的方式,写了很厚一封信给我,我冷笑着把信丢在抽屉里,跟着狐朋狗友们出去喝酒,唱K,结识各路女孩……

  数月之后的一场梦,我梦到了我们从初识到分手的全过程,突然发现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我除非喝酒喝到意识模糊,否则,我会一直想起她,我和其它女孩没有任何发展是因为她们没有干净的丁香花味,也没有笑的弯弯的眼角……

  我翻找出那封早已被我束之高阁的信:认真的读。

  信中她细数了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从相识到相爱,到我们异地爱着的时候她的坚持。直到我大二那年,她刚到这个城市没多久,包被抢了,除了手机,什么都没有了,当时惊慌失措的她只记得给我打电话,而我却在忙,甚至忙到挂了她的电话,甚至都没问她是什么原因打的电话。那时,一个与她同乡的男孩给了她最大的帮助,慢慢的这个男孩在她的生活中占有了越来越重的位置,他不会对她说以后要怎样,只关心她是否吃饱,穿暖,她的每一个小细节,甚至在人群之中,可以坦然的为她系靯带,最主要的是,他会一直在她身边,甚至毕业后也会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在信中感谢我在她生命中出现过,且留下了浓墨重彩,但是,我许诺的未来,并不是她期望的未来。

  我攥着信,蜷缩在床上,哭的不能自已。原来我那么早就已经失去了她,把我的执爱拱手让给了别人,认为自己的想给她的就是最好的,却没问过她究竟想要什么样的幸福,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在忙……我把她给丢了。

  二十六岁的时候,接到了她结婚的消息,她最终还是嫁给了那个对她无微不至的男人。

  再去她婚礼的殿堂上,你到我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傻笑,我知道,此时的我只有对他说着“祝你幸福……”

  青春就如一场大雨,而我们正如那雨后的雨滴与树苗,短暂的滋润之后,只能看着你的成长,而我则.................

美文的随笔9

  小时候一块糖就是幸福,记得当初妈妈拿着一块糖在我眼前晃的时候,我真的是很兴奋,但是我妈就是不给我,我就一直跳,一直跳·····然后,躺在妈妈的怀中睡着了。

  上了小学一个优字就是幸福,班主任每天都会有作业,语文数学都有,当时的我在数学方面很擅长,但是语文很差,所以我一直想在语文作业本上有一个“优”。所以我在备课本上努力的写,但是我真的不行,尤其是字迹很是潦草,每次做作业是都会想着练字,但是终究没有成。直到6年级的时候,或许是老师看到我的努力吧,在一次的作业本中我看到了一个“良”(之前一直是良下和合格)。所以我.更加的努力,做语文作业是时间也越来越长,而我的作业本上也有了“优”的一页。当时真的是很高兴。

  上了中学幸福就变成了一台游戏机,每次上集市的时候,都会拉住妈妈的衣角,然后央求,可惜一直没有成功。终于有一天,妈妈答应说,当你考试进全校前十就给你买,于是我就开始了努力学习的生活,每一次考试过后都异常的紧张自己的名次,终于在一年的努力中,我的数学单科,进了学校前十名(当时一个年级600人)。也很幸运,那是年级的期末考,妈妈就给我买了。每天都在游戏机前玩着,很幸福。当然过了一个月之后,就没有那种幸福感了。

  到了高中,我的幸福就成了回家,当时的高中是住校制,每3周才可以回一次家,想家里饭,想妈妈的呵护,想儿时的伙伴无忧的打闹。时间是改变生活的最好因素,尽管有了很多同学,在一起学习,一起踢球,但还是少不了想家的思绪。

  刚到大学时,整日的军训让我疲于想家。之后的生活就是参加社团活动。而那时我的幸福就是和人聊天,比自己大的人,和同龄的人。获得无数的知识,和一些不同的见解。

  而现在又多了一种幸福!

  结论:幸福是什么?幸福是随着自己的对世界的认识而发生改变的。认识就是幸福。

美文的随笔10

  静坐在书桌前,看看自己喜欢看的书。也许是看得有点久了把,感到眼睛有点累,于是就将书合了起来,放在了桌子上揉了揉眼睛,端起早以泡好的茶,慢慢的品着。

  突然看见地板上掉了一根不细不长的绳子,于是捡了起来。这也是我想起了小时候常和朋友玩的翻绳子的游戏,也让我想了小时的乐趣,于是将绳子两头系在了一起,准备玩一下。这又使我想起了小学时一位老师给我们班出的一个问题:他拿了一根绳子上面系了一个疙瘩,让我们来解。但是前提保留长短。可是我们班都试过了怎么也解不开。这下同学们急了,问老师答案,但是老师没告诉我们方法,让我们自己去想。就这样这便成了我们后来的话题,可是想来想去论来论去都不见答案,后来一位同学说:“许这根本就解不开,老师在糊弄咱们。”“对就是这样。”同学们都这样说了起来。也许这就是在自我安慰吧。就这样这个问题在我们讨论中消失,在也没有人去理会这根绳子。也许他真的解不开,我也曾这样想过。

  可是现在我回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想未必去不掉,因为任何问题既然提得出,就一定有解决的办法。

  此刻,我没有什么心思去品茶看书,将全身的心思放在一根绳子疙瘩上了,但是想了许久,依然没有结果。倒生了一肚子闷气,埋怨老师当初为什么不告诉我们答案,害得我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但是想来想去,埋怨老师又有什么用呢,只能怪自己智商不够高。

  于是我准备将其放弃,不再理会他,便将他狠狠的扔在了地上。这时,我看见这根绳子绞在了一块,嘿!这让我想到了一个方法。于是我有找了几根与其相似的绳子将其合在一起,没想到疙瘩确实不见了。老师当初只说保留长短,没说粗细呀!我兴奋不已,这个问题我终于有答案了。

  但回头想来,老师当初提问题的时候又是为了什么?而其没有告诉我们答案,这又让我陷入了一道深渊。答案我始终是找到答案了。也许是因为老师在告诉我们在遇到任何困难的时候,不要总在问题当中找答案,而且要在问题以外借助别的资物来解答。

  也许很多同学已经找到了方法去解除绳子上的疙瘩,也许与我的相似,也许与我的不同,因为我相信答案不仅仅是这一个。

美文的随笔11

  秋天,总给人一个宁静而开阔的世界。

  偶然地,躺在渐渐发黄的草地上,放松着身躯。此刻从心灵深处浮出一个埋伏已久的悬念:我是谁?我该去干什么?

  一种过于匆忙和浮躁的生活无情地淹没了我们自己。

  以往,无穷的会议和斗争支配了我们的意志;现在,耀眼的物质和机会又使我们手足无措。

  面对着开放后所展示的无穷的物质的和精神的世界,我们似乎仍未能从以往的误区中走出,那就是过多地注视着周围和他人,而忘却了自己。

  从表象上看,我们开始认识到个人的价值,并已经有为自己而努力奋斗,在自下而上和事业中参与竞争。但是,我们国人的趋同性和一窝蜂的习惯仍束缚着我们的意识。风闻鸡血疗法延年益寿就人手一只大公鸡,盛传呼啦圈能趣味健美又人腰一圈,风闻股票能赚大钱又满城空巷购股票,五花八门的“热”像台风刮过又迅速消失。

  我们的眼睛总是跟着世道旋转,却很少去内视:寻找自己的趣味和气质,自己的能力和意志,自己该追求的和自己能达到的目的。

  如果你缺乏艺术家的感觉也许你有做生意的本事,如果你终生也弹不好肖邦的夜曲也许你有航海家的胆略,如果你不拥有数学家的头脑也许你擅长养花和收集邮票或者演出相声……

  当然,自己不具有的能力可以努力去掌握,模仿别人有时也是一种奋进的动机,但前提都必须取决于在寻找到自己后的判断。

  浅薄的东张西望和朝秦暮楚是愚昧而无味的。漫步在夜晚天空下,以静若处子的心态,审视着自己的一切,终究会在晶亮的蓝色幕布上,找到一颗属于自己的星座。

  寻找自己是痛苦也是愉快的过程,而真正寻找到自己后会滋生出难以形容的充实和信心。

  在大千世界,追求财富,追求艺术,追求外在荣华,追求内心高尚,都无可厚非,因为人是不同的,只要寻找到自己就会产生和谐的美感。

  固守自己的一块田垅,努力地耕作,种瓜也好,种豆也罢,那怕别人的田垅挖出金子,也不必动心,这就是寻找到自己后的真谛。也许,你最终的瓜豆都有相当的含金量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成功者不属于所有人,但寻找到自己的人必定是成功者!

美文的随笔12

  那时候的自己,会把庄周看成周庄,傻乎乎的在想周庄怎么会梦到蝴蝶,是否周庄的蝴蝶美好而绚丽,那时候纯的让自己都觉得蠢蠢的。现在自己,偶偶会无缘无故的伤感,不知为什么,就会想去周庄走一遭。

  今天不是国假日,游客并不怎么多,走在请示斑驳的小道上,路还是和儿时的记忆相同,淡淡的青苔依旧顽强的生长在石头的夹缝之间。似乎什么也没变,又似乎什么都变了。

  白墙上,斑驳着淡黄、淡灰的色斑,是雨水的冲刷,还是时间的腐蚀,其实这不重要。只是怀念曾经,来到这里看上一眼,似乎还是那么纯纯的、蠢蠢的。

  飞檐上,挂着红灯笼,红红火火,似乎将中华古典的精华在这怀旧的地方凝聚了出来,但屋内精致典雅的装饰中,带着现代的气息,我们可以轻易的看出历史年轮在这里走过的痕迹。

  曾经的江南第一古镇,曾今的沈万三,依旧闻名遐迩。

  沈万三,男,名进,字勋条,俗称万三。万三者,万户之中三秀,所以又称三秀,作为巨富的别号,元末明初人。行走在周庄,时常能看到沈万三在此留下的足迹。即使经过了多少代人,在周庄人的心中,沈万三依旧几乎与财神爷挂钩。周庄著名吃食,便取沈万三的名字——万三蹄,每到节假日,自己懒得烧菜的是时候,习惯去那边买一只万三蹄。其实走在街道上,不经意的地方,便可看到万三宝钱。

  周庄,最著名的桥非双桥莫属。双桥,由世德桥和永安桥组成,其形状似古时钥匙,俗称钥匙桥。这里,两条河水交汇成"十"字,河上面石桥联袂而筑,桥面一横一竖 ,桥洞一方一圆,别致中带着大气,桥的侧面爬满了绿色,古朴的桥,别样的生机,真心的让人难忘。

  其实相比于行走在双桥上,更喜欢在茶楼的阁楼上,点一杯阿婆茶。周庄的茶楼,大多依着古时的风格,红漆桌椅,红漆木窗,青瓷茶杯,紫砂壶,水墨字画,古树,砖墙,满是痕迹的木地板。似乎,喊一声“小二,上茶”,就有人应“大爷,茶来了”。

  喜欢在靠近双桥的茶楼上喝着茶,从窗口望去可以看到双桥。之后,静静的看着双桥,看着在双桥上拍照合影留念的游客们,在桥上摆着各种的姿态,游客们走了一批,又来了一批。自己好像停留在了一个时间点,而桥上行走的游客们如同海市蜃楼。这或许就是周庄景点的魅力,古典中混杂着现代的、商业化的风格,你静下来欣赏的时候,给你一种时空混乱的错觉。

  在我看来,周庄最美的时候不是白天,而是黄昏,淡黄色氤氲着整个周庄,周庄显得更加古朴,如同日暮的美人,却依旧散发着无人能及的美感。古朴厚重中带着心疼,让人却让人流连忘返。

  河道中,晃着慢悠悠的返程的小船着,船上虽无客人,船夫们唱着古老的歌曲,与其他船夫的欢声交谈中慢慢行驶回了船舵。路边依稀有这几个游客,似乎一瞬间整个周庄开始沉寂了下来。没了人声鼎沸的喧嚣,显露出了独属于它的历史,这时候的周庄,正是最让人心折的时候。

  寂静中似乎依旧夹杂着喧嚣,胜景之后的沉寂,给人一种空落落的错觉。街上的红灯笼,美好而安然。

  喜欢在晚上沿着河边走,凉凉的风拂过,带走了白日的忙绿,显得格外的祥和而宁静。

  喜欢周庄,正如,情不知从何起,一眼而难忘。

美文的随笔13

  小伙伴们再来的时候,小黄鹂已经彻底站不起来了。我知道它已经没救了。他们提出来去村后的沟里烤着吃掉它,我无法答应,可是懦弱的我却说不出反驳的话。一边是我的伙伴,一边是一只快死的鸟,我悲痛而违心的选择了前者。我能做的就是找个借口不去而已。

  伙伴们捉着奄奄一息的黄鹂走了,我不敢想象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那对于我太过残忍。我站在后院,只看到一根惨白的绳子,和几只僵硬的虫子……

美文的随笔14

  醒来,确切的说下午15:38,外面下着小雪珍子,房间气温7.7℃,站在窗边看了一阵儿雪,想享受这样难得的天气,便去洗漱了。

  母亲欲言又止,想必是因为昨晚静的电话,我问家里还有咖啡没有?却答:“都这么大了,一点都不省心”。不做声,便退了出来了,转身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漫步者播着王菲的《新客房》,舒服的节奏,妖娆的声音,工整的歌词,是我喜欢的味道。冰箱里空空的,没有咖啡,只剩下从昆明带回来的雀巢果维。那晚,婉儿说我该考虑戒烟了,这样的天气,不抽一支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心灵。于是偷偷拆了父亲存放的一条吉祥兰州,挨骂就挨骂吧,我一直不让父母省心。

  院子里,一片白皑皑的世界,白皑皑却是心里的世界,20xx年的故事总归是要开始的,20xx那温软年总归是画上了句号,但是总有种道不明的味道牵盼着,我想是和那温软的味道并存着,味道就是味道,不言而喻,不可重温,不被复制,却可想念。

  几天未出门,腕表都停了,停在10:45的位置,拿在手上晃一下,又开始走动,滴答滴答的均匀,不知道这只浪琴能否陪我一辈子,我却多么希望她能陪我一辈子,我不要她停止在某个时间,时间见证着温软年,不能再抱怨过去了,该的都得到了,不该得的也得到了,屡次被人爱过,也屡次爱过别人,到现在还得说自己不知珍重,辜负了太多盛情和美意,有人说活着是一种修行,修行却是要修心的,有种修行,像走夜路,敲黑门,却不知门后是五彩世界还是万丈深渊,怕一脚踏空,怕不是结束而是开始,只会生活是一种残缺。依旧迷恋温软,或许是修心换来的回报,想一辈子拥有这温软,时间却是不会停的,就像腕表,晃一下便走了,对于温软,呵护着,便可温情。

  旁晚来临,期待着什么,却拒绝着夜晚的临近,下雪天没有月光,只有凄寒,再看院里子里溢静着一切,有点荒诞的味道,没有咖啡,却有铁观音;没有陪伴,却有香烟;没有身份,却有爱恋;没有未来,却有眼前。夜,总归是要来临的,来就来吧,把温软和味道留下。

  闭眼,温软和味道又泛涟漪。

美文的随笔15

  20xx年10月,这次国庆回家就是冲着“八月瓜”来的,想着有朝一日,阳光明媚我带着我们村子里的几个娃子说是要去寻摘八月瓜,他们几个便都高兴的跟着我一起去寻找八月瓜……。在我们那地方的人都会说这样的一句土话:八月瓜,九月炸,十月掏来诓娃娃。方言虽然是这么说的,但是一般在农历的八月份是八月瓜就差不多已经成熟,九月份不过,在八月瓜藤子上只吊着两半八月瓜壳子,差不多是被鸟儿给啄食掉了,总之是意味着这个月走了。

  刚刚一场大雨清扫一股股热流之后,山间悠悠飘起白皑皑的仙雾,好像是龟仙老人驾雾上青天,不一会儿,由深山坳里到山腰已经被白雾给灌溉,此时的雾好像没有继续向上冒出了,而上面的雾面上大海一样平坦,都只有暴露山顶没有被大雾给淹没。那些没有被大雾淹没的山顶好像是一群群岛礁,不!应该是仙岛!如果说着是仙岛,那我岂不是仙人!因为我家正处于山腰间。

  这种雾不稀罕!每年的这个时候在这里可以见到好几次,也倒是让我想起休眠之雾。

  庄稼已经收割完了,土地中被留下的是包谷杆、高粱杆、烤烟杆…,以及很多杂草,土地一点也不蓬松,偏偏在这个时候母亲叫我一起上山坡腾图(方言:把田地里那些留下的包谷杆、高料杆、、、杂草从土壤中锄掉),拔草锄根,弄干净点,免得会影响来年的庄稼。我的装备很简单,一个背篼,一把弯刀,母亲还带上了锄头。天空灰蒙蒙的,像是快要掉下来了,触手可及。我们来到山坡上,母亲放下背篼便开始了锄草,我也拿着刀东砍砍西砍砍,好像是在打磨时间。不过时间过得还真快。

  天空灰蒙蒙的,好像真的快要掉下来了。我所处的位置较高,因为已经有很多山巅在我脚之下,此时我有些傲然。我想变成巨人踏扁我眼前的这些山峰,我因为常见些但愿不如所料,以为未毕竟如所料的事,却每每恰如所料起来。因此此时的巨人站起来恐怕只留得踩在地上的两只脚。而灰蒙蒙的天空继续往下沉,视乎尽管有成千上万的巨人也撑不起天空向下落的意愿。

  放眼望去,很多山峰已经被吞噬了大半截,眼见我的头顶上刮起下雨霏霏,这算是雾还是小雨,还吹着小风,这算是寒风吗?母亲说这是冬天要来了。说的呢!大雾抹去了我眼前的视野,眼前浑然一体,没有了天地,也听不见鸡狗、虫鸣鸟叫、农夫的歌唱、小河清澈的流水声。我瘦削的身体澄清在只有我的世界里,大抵成了孤独的人,也开始觉得有些烦腻。

  我拿着刀东砍砍西砍砍。可地里总有锄不完的杂草,很多杂草上扒着草蝗,这明显是扒着死去的,要不然为啥死了都依然还扒在草芥上,这算是被饿死还是被冻死了,这是一个值得疑惑的问题。这倒是让我想到了我喜欢的一个人,是她给了我这个问题的答案。

  大概这个时候她还在读小学六年级,我要求她随随便便的写一篇作文给我看看,结果她写了三篇,而其中有一篇大概就是讲的是蚂蚱和蝗虫的故事。主要讲的是在冬天还没有到来,蚂蚱就大量的储备食物,而且还打更深、更稳固的洞。而蝗虫却饱食一餐便睡上一天,有朝一日,蝗虫见到了蚂蚱正在成群结队搬运粮食,并发起了狂笑,且去劝导蚂蚱为什么给自己劳累辛酸。想必在这个时候便看到了蚂蚱和蝗虫最终结果的不同。

  大雾比先前更加浓了视乎头发上开始掉水珠子了。虽然看不见远处是是什么,但偶尔还是听得见远处有锄头在跺石头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