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最低缴费基数最高缴费基数单位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单位最低金额个人最低金额单位最高金额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33681684216%8%538.88269.442694.721347.36
基本医疗保险3368168428.0%2.0%269.4467.361347.36336.84
失业保险3368168420.50%0.50%16.8416.8484.2184.21
工伤保险3368168420.40%—13.47—67.37—
生育保险3368168420.90%—30.31—151.58—
大病医疗————8—8—
小计876.94353.644353.241768.41
合计1230.586121.65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淮安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
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将按照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新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后,我市各行业基准费率按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一至八类行业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最高基准费率是最低基准费率的8.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