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及享受待遇情况。
截止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4117人(其中在职职工206484人、离退休人员87633,月人均缴费工资3359.73元,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891.85元。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上半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49865万元。其中,保费社保基数收入7804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8540万元,利息收入575万元,转移收入2526万元,其他收入178万元。
上半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0236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98875万元,丧葬抚恤金补助支出2638万元,转移支出852万元。
上半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47500万元,若扣除财政补助收入68540万元,实际当期收支-21040万元,累计结余138038万元。
铜陵市首批3家单位92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8月起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志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轨正式实施。
首批3家单位分别是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完成单位数据采集、参保登记、申报和信息核对后,于7月成功上线并正式启动运行。同时,92名退休人员(截止到底前退休)2017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部分也将随原基本退休费于8月份一并补发到位,这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之后第二次同步调整。仍未启动上线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和调整补发部分仍按原渠道解决。今后,凡是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都将改名为"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在职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3396元/月)计缴;超过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982元/月)计缴。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5元,个人缴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