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0%,即每月2849元。参保企业人均工资高于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上限为300%,即每月14243.5元。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应于6月25日前到原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进行申报。个人无意愿调整的,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将统一按照上一年度缴费档次予以确认当期缴费基数。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为2849元。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安徽省均工资100%(每月4748元)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每月实际缴费949.6元;选择按省均工资60%(每月2849元)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每月实际缴费569.8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选择不配置个人账户的每月实际缴费128.21元;选择配置个人账户的每月实际缴费242.17元。大病医疗救助保险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月8元。
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是多少呢?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