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社保局,前锋区养老保险局、征集中心,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社保中心: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的数据,现就我市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及缴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520元,以此作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二、度参保单位职工的月缴費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度月平均工资或上月工资进行申报,按此确定的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缴费基数下限2018元确定,高于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缴費基数上限15130元确定。
三、度个体参保人员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三个档次选择确定缴费基数.。具体缴費标准如下::
40%:缴费基数24240元/年,缴费金额4848元;
60%:缴费基数36360元/年,缴費金额7272元;
100%:缴费基数60540元/年,缴费金额12108元。
四、调整后的缴費工资基数标准自1月起执行。
五险一金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是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有些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低工资为标准,公积金缴费基数另行规定。
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9813元,广安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
养老保险按照2687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按照4402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按照3491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按照2687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按照2687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公积金按照1650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