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xx,女,1954年3月8日生于武汉省耒阳市小水镇,武汉市武昌区柯子玲管理区长安南街居民,现居住于武汉市武昌区柯子岭管理区长安南街9巷5号2楼
请求事项:
1、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XX年11月26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而殴打李xx等有关资料;
2、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于20xx年4月19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暴力撬锁并且于20xx年4月30日在房门上乱贴告示、驱赶租客等等有关情况。
事由: 刘xx诉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牵涉刘xx夫妇近十年来绞尽脑汁,耍尽一切可能之手段企图用非法手段霸占李xx现居住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柯子岭管理区长安南街9巷5号2楼3楼之房产。多次利用社会上不明真相的或者地痞流氓来驱赶。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____,女,____岁,汉族,________人,户籍所在地:________,初中文化。现住: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手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男,____岁,汉族,________人,户籍所在地:________,高中文化,现住: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手机:________。
申请请求:
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贷款的65万元现金转账去向及明细表。
户名:莫雄斌,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分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之中。双方向工商银行的65万元贷款转账去向关系到本案夫妻双方财产分配、债权债务的分配,对本案公正判决有重要影响。基于上述事实,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本案被告莫雄斌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贷款的65万元现金去向及明细表。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xxx,女,xx年5月7日生,汉族,现住xxx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本案所涉原xxx专家门诊、原红十字会xx门诊部、原xxxx门诊部、xxxx女子妇科医院、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登记、注销情况。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x女子妇科医院、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申请人原在xx专家门诊、红十字会xx门诊部、xxxx门诊部、xxxx女子妇科医院、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这些单位存在经营的延续性、权利义务的承接性,故而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期限应从始计算,但因卫生部门不配合,申请人无法取得这方面的相关证据。基于所述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便于案件的审理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原xx专家门诊、原红十字会xx门诊部、xxxx门诊部、xxx女子妇科医院、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审批、登记、注销情况,以证明其经营的延续性、与申请人劳动关系的`延续性。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下岗待业;现在住址:无固定住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xx路派出
所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与xxx离婚纠纷一案曾由申请人于二○XX年六月八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于二○XX年八月八日判决不准离婚,现已再次向该法院提出起诉。申请人与xx共同生活期间,常遭其殴打,情节严重时申请人只能拨打110向民警求助,民警同志前往现场调查后做有记录。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证明申请人曾确实被xx殴打,特向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当时的出警记录和调查情况。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 月 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
xx路派出所在20xx年4月30日的出警记录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具体时间已记不清);
证据来源: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地址:xxxxxx
申请人:卢XX,女,汉族,19XX年9月10日出生,住所:广西桂平市XX镇满堂村XX屯18X号
请求事项:调取建信人寿保险公司保管的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申请人购买的团体意外医疗保险的基本信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为查明事实,申请人一审举证期限内依法向一审法院提出了调查取证申请,但一审法院未依法调取。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求依法调取为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