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申诉人:xxxxx男,xx年xxx 汉族 原xxx有限公司职工,地址: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诉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联系电话:xx
申诉请求:
一、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xxxx年1月11日~x月12日期间的双倍工工资xx26元。
二、被诉人为申诉人缴纳xxxx年1月11日~x月12日劳动关系存续期的养老、医疗保险费。
三、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2xxx元。
四、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加班工资1xx77.x元
事实与理由:
一、被诉人在xxxx年1月11日—xxxx年x月12日申诉人就职期间,被诉人没有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因未签书面合同应双倍支付工资的期限从xxxx年1月11日至x月12日共x个月;在职期间申诉人x个月工资是xx26元,申诉人这x个月依法应得工资额xx26×2倍=16x25元,被诉人已支付单倍工资xx26元,还应支付申诉人xx26元。
二、被诉人在xxxx年1月11日~x月12日申诉人在职期间,未替申诉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应该依缴
三、由于被诉人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诉人提出合法要求遭到拒绝后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诉人因此提出辞职的,被诉人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
四、申诉人在职时间一天12小时,每周7天(试用期6xx元,试用二个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x小时,每周超过4x小时以外的时间,即为延长工作时间,应视同为加班;
2、根据1xx5-x3-25国务院令第174号《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发〔xxx2〕x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x.x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计算。
3、申诉人从xxxx年11月15日起至xxxx年1月14日起上班时间共计
1月份22天12小时(6个周日周六)=17天x2x.5元=4x4.5元
2月份21天12小时(6个周日周六)=16.5天x2x.5元=471元
3月份31天12小时(1x个周日周六)=25.5天x52元=1326元
4月份3x天12小时(x个周日周六)=24天x64.7元=1552.x
5月份31天12小时(x个周日周六)=25.5天x61.x元=174x.4元
6月份3x天12小时(x个周日周六)=24天x61.x元=14x5.7元
7月份31天12小时(x个周日周六)=25.5天x66.6元=16xx.3元
x月份31天12小时(1x个周日周六)=25.5天x66.6元=16xx.3元
x月份12天12小时(2个周日周六)=x天x66.6元=532.x元 合计:1xx77.x元
综上所述,被诉人行为已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诉人特向贵会申请劳动仲裁请予裁决。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
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X月XX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暂计至20XX年X月XX日,总计 元,最终须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交付符合条件的房屋。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XX小区第X幢X单元X层X号房以 元出售给申请人。合同第九条约定被申请人应在20XX年X月XX日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申请人。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被申请人如超过30日不能将房屋交付与申请人,自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被申请人按日向申请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支付了首付款和办理了贷款,截至目前,申请人已支付房价款元。但被申请人到20XX年X月XX日收到被申请人寄来的.《延期交房告知函》,告知因迎接行政部门检查导致工程停工60日,以致交房延期。并于20XX年X月XX日寄来《入伙通知书》,通知20XX年X月XX日收房。
申请人认为,上述原因不能作为延迟交房的免责事由。理由如下: 因为被申请人方设备、机械、施工工艺及方法无法满足大检查的要求导致停工,此为其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工程技术管理失职,被申请人存在管理责任,与业主无关,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被申请人的违约责任。
更何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如XX市确有下达强制停工60日的行政命令,那也是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之前,且距离时间长达半年有余,说明被申请人在签订合同时已考虑了此番停工给交房时间造成的影响。
截至申请人申请仲裁之日,被申请人尚未将符合约定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约。现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贵委,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单位名称(全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