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三儿资助申请书

孙小飞

  一、成立“三儿”组织机构

  在校长的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海燕

  副组长:唐 杰

  组 员:李凤英 曾婷 杨康 陈艳及学前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管理、审查各小组的工作;

  2、对此项工作进行上传下达;

  3、负责对此项工作的解释;

  4、对出现的矛盾进行调节和处理。

  (二)贫困生资格审批小组:

  组 长:张海燕

  组 员:李凤英、曾婷、杨康、陈艳及学前班班主任

  资格审批小组职责:对调查小组上报的贫困生进行审批。

  (三)宣传、调查小组:

  组 长:张海燕

  成 员:学前班班主任

  宣传、调查小组职责:

  1、对“三儿”的政策在学生、教师、村民中进行宣讲;

  2、对班级上报的贫困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3、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深入调查,将结果呈报领导小组。

  (四)资金发放与监管小组:

  组 长:张海燕

  组 员:张洪国陈艳

  资金发放与监管小组职责:

  1、领取教育局下拨“三儿”资金;

  2、负责将资金存入帐户;

  3、发放“三儿”资金。

  4、教育学生保管好补助资金,引导学生正确消费、正当消费,确保生活补助资金不挪作他用。

  二、资助对象

  在我校幼儿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园儿童优先予以资助。

  申请认定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学习的儿童。

  (二)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园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儿童。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

  1、县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家庭儿童;

  2、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儿童;

  3、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4、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5、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父母双亡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6、残疾儿童;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三、资助标准

  每人每月减免保教费100元。

  四、严格贫困生审批过程

  为了能让贫困生真正得到救助,制定如下审批过程。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

  2、班主任将贫困生情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3、领导小组派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核实,请村委会、村支部开具证明;

  4、最后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受救济名单;

  5、经确认的贫困生需填写《学前教育“三儿”资助申请表》;

  6、贫困生确定后,2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地点在校务公开栏;

  7、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局;

  8、将“三儿”各种资料汇总存档。

  五、有关要求

  1、学校一要坚持“三个必须”,即政策宣传必须广泛深入,做到家喻户晓;评审小组必须建立健全,做到组成人员齐全、评审民主公正;资助名单必须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委同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二要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组织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处理到位。三要达到“一个确保”,即确保把“三儿”工作办成“阳光工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到学生。

  2、学校要加强“三儿”政策宣传和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编发信息简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上下信息畅通,推动整体工作平稳进展;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西关小学德育办

  201X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