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男,xxx年5月11出生,汉族,xx市朝阳区**公司职工,住xx市**区**街道**楼**单元**号,电话:*********
被申请人:xx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市朝阳区***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电话:******** 邮编:xxxx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xx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日内赔偿给王**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年**月**日以前归还的**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
****年**月**日
附件:**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申请人:陈某鞯,男/女,汉族,生于XXXX年X月XX日,住XXXX.
被申请人: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委托代理人:有无都可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XXXXX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XX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聘请申请人陈XXXX到该公司从事XXXXX工作。陈XXX于XX年X月XX日在XXXXXX工作过程中,因XXXXX导致陈XXXXXXXXXXXXX,造成申请人陈XX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XXXXXXXXXXX。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X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X
二OO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