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 请 书
(填写式样)
□申请 □变更
申请单位:(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变更分别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填写。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
四、申请书封面“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申请单位或经办人的电话。
五、申请书封面“申请单位”处加盖单位章或经营者签名。
六、申请书表格中与营业执照所载事项相同的,按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七、“登记机关”是指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
八、“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经营者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个体工商户”;
九、申请单位应对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变更“主要负责人”、或“单位名称”的,将变更前后的内容填入“变更前”栏和“变更后”栏内;
十一、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中,除“单位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
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中与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十二、“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分别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
十三、“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产品分级”、“产品分类”按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规定,在选择项后的[ ]内划“√”;
十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用签字笔在“申请意见”栏内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