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xxx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法院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x,男,20XX年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孔湾村三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x,男,20XX年出生,汉族,学生,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xx(李xx之父)。
上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李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袁xx,男,教师,住xx县xx中学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县xx镇集体商业总店(下称商业总店),住所地xx县xx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朱xx,商业总店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xx,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祝xx,男,xx县xx合作社科长,住xx县xx合作社宿舍。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上诉人李xx、李xx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XX)江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撤销原判,判令被上诉人商业总店赔偿经济损失。
20XX年10月12日李xx从商业总店购买煤油1公斤,次日晚17时许将其用于照明发生爆炸,致李xx、李xx父子被烧伤。经医院诊断:李xx为左上肢、右下肢10%面积Ⅱ°烧伤;李xx头、颈、胸、双上肢13%面积Ⅱ°~Ш°烧伤伴感染。本院法医景德鉴定李xx面部损伤属五级伤残。李xx父子住院治疗期间,商业总店支付了医疗费1万元。
尔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xx、李xx于20XX年5月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商业总店赔偿14万元。原审法院判决李xx、李xx的诉讼请求后,李xx、李xx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业总店赔偿李xx、李xx经济损失4?2万元。扣除已付1万元,余款3?2万元,本调解书送达之日给付5000元,今年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20XX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20XX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7000元。
二、一审诉讼费2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合计300元,商业总店负担250元,李xx负担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沈xx
审判员:
在填写下面的申请表前,本人 保证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东莞市人民法院庭外和解制度告知书》的内容,并对自己的申请承担责任。
我申请第 种和解方式(1、法官助理庭前调解;2、特邀调解员调解;3、商会调解;4、律师和解;5、保险公司和解)。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