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信用社:
具申请人xxx,男、现年30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住xxx镇石家寨村王家组,现有人口2人,从事三道水乡便民服务中心工程修建,因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特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借款15万元,期限3年,用位于xxx镇石家寨村一处房产作抵押,房产编号:思房权证塘头字第09678号,面积380平方米,土地编号:思土集用(2002)字第020158号,面积351.84平方米,还款来源:工程收入,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一、保证借款用途真实性,不用作它用。
二、认证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三、由夫妻及财产共有人共同偿还。
四、愿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连带责任担保。
五、保证按季结息、否则自愿计收复利,到期还本。
六、当发生遗产分割时,遗产继承人同时承担被继承人在信用社的债务。该财产不能再与其它个人、单位或经济组织进行债务抵押。若有抵押,则是无效抵押。
七、以上承诺如不能履行,自愿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还款计划:20xx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申请人:
20xx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