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董事长
地址:
被申请人: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 号楼独单元 层东 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年**月**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刘xx
申请事由:
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平米)
案由和事实:
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XX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给本案执行法官XXX,并提出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的口头申请。
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________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
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产;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会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由谁来负
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
此致
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XXX有限公司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负责人:禹华初
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文萃路83-1号法定代表人:徐晓翠
被申请人:沈阳市北方实业总公司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103号法定代表人:曲凤仙
申请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80号(栋号05-20xx,卷号994-3,面积为502平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二、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沈阳北方实业总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文化路103号(卷号1550-2、面积6615.5平方米)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我办申请执行我办与辽宁宝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xx)辽法执第46号。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沈阳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二一一年x月十一日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董事长
地址:
被申请人: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 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 号楼独单元 层东 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此致
郑州s人民院
申请人:
S年 12月 20日
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法院以(20xx)年安民保字第11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二、请求退还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望依法从速裁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
20xx年4月14日
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
地址: 即墨市
被申请人: 青岛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被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 相关房产等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 两处房产予以解封。
此致
青岛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五月七日
请求事项:一、解除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贵院以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