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x,性别:男/女,出生年月:xx年 x 月x日,民族:XX,身份证号:xxxxxxxx,户籍所在地:XXXXXX,现住址:贵港市XX路XX号,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个人有效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XXX有限责任公司/XXXX局(写明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四 职务:总经理/局长/XX
住所:贵港市XX路XX号(写明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xxxxxxxxxx(单位电话)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
1.支付XX年X月至XX年X月(明确年限)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XXX元(明确数额);
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XXX元(明确数额);
3.支付丧葬补助金XXX元,供养亲属抚恤金XXX元,一次性工亡补助XXX元(写明工亡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4.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XXX元,住院伙食补助XXX元,停工留薪期工资XXX元(写明工伤各项待遇名称、数额);
5.支付超时加班费XXX元,节假日加班费XXX元(写明加班时间);
6.XXXXXXXXX。
事实和理由:(写明事实经过)如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写明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②工伤待遇争议写明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③劳动报酬争议写明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
(写明请求的法律依据)申请人认为:因XXXXXXXXXXX,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XXXX》等有关规定,XXXXXX。故被申请人应当XXXXXXXXXX。因被申请人XXXXXX,导致申请人XXXXXX,根据《XXXXXX》第XX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XXXXXXX。(按照仲裁请求分别写明各项请求的法律依据)
此致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一式三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人:xxx
二○XX年X月 X日
申请人:张××,男,1xxx年5月x日,汉族,工人,原宿迁××有限公司职工,住宿迁市xx小区2号,联系电话13x×××××。
被申请人:宿迁××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宿迁经济开发区xx路×号;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电话x52x——x4×××××。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1x月到xxxx年x月的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1241.4 元(1xxx÷21.x5÷x×12x×15x%);休息日加班工资4413.x元(1xxx÷21.x5×4x×xxx%);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31元(1xxx÷21.x5×2×3xx%),共计5xx6.2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24xx元。(1xxx元×1月×2倍)
三、裁决被申请人支付xxxx年11月至xxxx年x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xxxx元。(1xxx元×x月)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xxxx年1x月到被申请人处工作,在采购部门做采购相关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xxx元。但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
因公司业务繁忙,本人平时经常需要超时加班,xxxx年1x月至xxxx年x月共加班12x小时。而且每周工作六天,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法定休息日加班一共4x天。在xxxx年1x月1日和2日两天,因为公司订单较多,安排本人和部门副经理两人在公司加班。以上加班时间由所附的《加班申请表》加以证明,且公司均未支付本人加班工资。
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本人双倍工资、加班工资。
在xxxx年x月3x日,部门主管突然通知本人,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并给本人一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上面写着“因张××同志严重违反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经研究决定,于xxxx年x月31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公司从未告知本人其规章制度,而且本人事实上没有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后与单位协商未果。故请求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支付本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此致
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
xxx1年1月1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 1 份
证据2份(包括《解除通知》《加班申请表》)
相关知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书写规范
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通讯地址(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用人单位信息:名称、住所(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主要办公经营场所地址,即文书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三)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四)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请求事项应当明确,涉及期间、数额的.均需列明。
三、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一般应包括劳动关系起始时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间和理由、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事实、与请求相关的理由、相应证据等。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通讯地址(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用人单位信息:名称、住所(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主要办公经营场所地址,即文书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三)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四)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二、请求事项应当明确,涉及期间、数额的均需列明。 三、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一般应包括劳动关系起始时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间和理由、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事实、与请求相关的理由、相应证据等。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 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