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男,19xx年x月xx日生,住址:xx,电话:xxx。
被申请人:xx,男,19xx年xx月xx生,住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xx人民法院做出xx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生效,而被申请人却没遵照判决书履行义务。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请求目的: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损失赔偿款xxxxx元,并自本判决生效第二日起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至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2、被申请人承担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xxxxx
此 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xx年xx月xx日
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当事人李XX,男,1967年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车辆牌号云LXXXXX, 联系电话138872XXXXX,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八庙乡XX村XX组, 于xxx年 06月 24日2时20分在祥宁线K18+300M处发生交通事故,至张XX当场死亡,目前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交通事故涉及张XX死亡损害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请求调解涉及张XX死亡损害赔偿部分的所有赔偿费用。
申请人:李XX
xxx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