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请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的,旨在抵销或吞并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与仲裁请求之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的独立的请求。反请求是被申请人对抗申请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
从法律地位来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请人具有提出申请的权利,那么被申请人也具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该反申请是对被申请人权利的保护,这和在诉讼中在原告提出诉讼后,被告可以提出反诉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提出反请求的条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根据仲裁理论,反请求应该具备以下5个条件:
1、反请求只能是由被申请人提起。如果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不以申请人为指向对象的仲裁请求,否则不成立反请求。
2、反请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起。
3、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属于同一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否则,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无权管辖。
4、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必须有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
5、反请求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与仲裁申请书一样。
6、反请求应该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从理论上来说,只要被申请人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请求,就成立反请求。在实践中,反请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请求本身与本请求是基于同样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也相同,因此,为了节省时间、费用、有利于审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将申请人提起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提起的反请求合并审理。如果出现提出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也不影响反请求的继续审理。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请求的情况。
具体到一些个案,典型的如工伤赔偿,单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请求。如果就此提出,就可能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个原则强调的是“事实”,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体,以工伤赔偿为例,员工主张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又提出反请求,要求员工承担所谓“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单位提起反请求的事实仍然是“员工遭受工伤伤害”,这就明显与员工提起工伤赔偿的事实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请主体不同而已。这有悖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另外,工伤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员工在工伤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工伤系由员工故意造成,否则,用人单位均应承担法定赔偿责任。所以在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不得再提起反请求。
综上所述,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请求,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申请人:_________,
性别: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业: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司,
XX编码: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请求事项:
1、裁决被诉人继续履行与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裁决被诉人补发申诉人自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计),并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3、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自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被诉人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工资(以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的____%的补偿金。
4、裁决被申诉人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所应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仲裁结束之日向申诉人支付双倍工资。(以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事实和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诉人到被申诉人处上班,担任被申诉人________经理职位,根据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所发的电子邮件录用通知中确认:月薪_________万元,另每月报销_________元手机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单方面决定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被申诉人也并未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为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申诉人的实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得到贵仲裁委员会的支持。此致_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书证及书证目录书证一:书证名称:被申诉人的录用通知证据来源:申诉人发给被申诉人的电子邮件证明来源: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的工资待遇。书证一:书证名称:《被申诉人医疗保险手册》证据来源: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证明内容: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合法劳动关系
申请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公民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公民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1、……(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2、……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_________,女,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________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________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至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建筑工程工人,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此致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男,住XX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车身厂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822*****
被申请人:XX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 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申请人:徐*,男,汉族,19**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有限公司,
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二单元301室,
电话:1*****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银川路39号 ,
电话:0991-36****。
法定代表人:李**,乌鲁木齐市****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华通**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徐xxx
20xx年10月21日
申请人:XXX,男,汉族,30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县人,现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16号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7栋4单元601号,联系方式13438063077。
被申请人:四川金星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xxxxxxx,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富路166号,联系方式: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吴军,四川金星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陈述真实的辞退申请人的原因;
2。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三千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1年5月21日参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场在世纪城新会展中心举行的人才招聘会。在会场,申请人遇见被申请人正在招聘法务专员,通过与其招聘广告对比和招聘人员交流发现自己的专业和经历与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递了一份简历。此后,申请人在2**1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员工的面试通知后,参加了2**1年5月24日举行的面试,并且于2**1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员工的通知后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吴军等面谈,当时申请人接到人力资源部员工的用工通知。
2**1年6月8日,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安排携带体检证明去被申请人处报道,并填写了入职资料。2**1年6月13日,申请人在没有参与被申请人所招聘岗位(法务专员)的具体工作的情况下,被人力资源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找去谈话要求终止试用劳动关系,当时申请人向人力资源部领导阐明了申请人的观点,但是他们仍然要求终止试用劳动关系,并给我出具了相关文件,解除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试用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劳动权益,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恳请贵委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裁决支持上述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证据目录
1。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2。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面试的通知录音三个;3。体格检查表;4。被申请人出具的解除试用劳动关系的证明。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XX元(按月平均工资XXXX元计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4年入XXXX有限公司,XXX年3月调入XXX有限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自 20xx年起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担任XXX一职,月平均工资XXXX元,并约定被申请人保证申请人的休息权利,若被申请人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申请人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一小时,若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并约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但事实上被申请人处经常加班,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自XXX年10月起公司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一点,有时甚至到晚上一点多(公司上下班有打卡记录,并有视频监控,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间的考勤记录及上下班监控录像),导致申请人出现头晕头疼的情况。自XXX年XX月份开始申请人头晕头疼现象严重加剧,无奈下申请人去XX市XX院检查,医生说头疼头晕现象是由于工作经常加班,劳累过度造成的,建议申请人休息几天。申请人XXX年XX月XX日向被申请人请批病假,被申请人以种种原因推脱,只批了申请人之前没休的存休假及20xx年的特休假,并未批病假。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按时去公司上班,单位却以此为由,并在未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擅自把申请人的职务调为XXX。申请人于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以被申请人经常加班,并在未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单方面把申请人的职务调为XX员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不予批准,并告知申请人若解除劳动关系,理由需改为申请人个人前景发展等原因。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35条、38条第1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公证审理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