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男,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省**市**县**乡**村**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0755-*****。
申请事项:
1、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年**月份工资**元,逾期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元,小计**元;
2、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元。
3、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加班工资**元,以及逾期支付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元,小计**元;
4、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应由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交纳的社保费用**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写明事实及主张依据等)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无视申请人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相关劳动法规,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提出上述申请事项,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
身份证:
住址: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办字第__________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因_________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由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庭并作出办字第__________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判令:
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因违反服务期条款支付申请人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
现申请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住址:____________,通讯方式: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通讯方式:____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加班费合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申请人应聘到________有限公司,职位为_____,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入职后被申请人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申请人购买职工基本社保。X年X月X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在未经培训也未经调岗的情况下直接通知申请人被辞退了,并要求次日不用来上班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请人依法应当获得________元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申请人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________元。
3、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申请人一直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达10小时,被申请人均未支付加班费,实际延长加班时长合计________小时,休息日加班合计________天,因此应支付加班费合计________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此致
_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请人: ,男。
被申请人: ,住xx。
法定代表人:xx。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6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x月x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男,汉族,电话: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
法定代表: xxxxxxx 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双倍工资计20x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xx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资8861.xx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年终奖2750元。 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x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资计20xx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 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资8861.xx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xx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此致
xx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银某某,男,出生于1980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性别: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