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经理:
本人因生育于X月X日开始休,现产后本人身体一切正常,恢复如初。可以胜任休的岗位工作,特。望以您批准为盼。
申请人:
日期: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的妻子于___月___日产下一子,属计划生育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特请求陪产假___天(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回家陪产照顾。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感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XXX.3.7),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143天(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15天),特请求休产假 (从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7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本人休产假期间(XXX年2月至20xx年7月7日)工资自愿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 。
关于社保,XXX本人缴纳的一部分,待产假期满,差额部分愿把此金额归还到XXX。
申请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