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验收申请书

孙小飞

xxx环保局:

  一、 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吴圩段26号大院内,项目造价318.8万元,总建筑面积3009.552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层,建筑总高度为17.15米,室内外高差300mm。 建筑结构类别为三类,抗震设防烈度六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防水等级为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我司已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均符合要求,已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初验条件。余下个别细部收尾工作初验后由建设及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我司按要求整改完毕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建设及监理单位。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我司已编制完成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草稿),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加,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工作。各参建单位验收结束后编制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作为最终竣工验收的必须资料。

  四、建议验收时间和地点: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工作建议拟定于2012年3月20日下午三点进行,验收地点:xxxx场总厂区。

  综上所述,xxxx场归难侨职工集资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初验条件,恳请贵单位安排验收。

  xxx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