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申请书(通用六篇)

李盛

  解除查封申请书 篇1

  请求事项:

  一、解除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贵院以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解除查封申请书 篇2

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法院以(20xx)年安民保字第11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二、请求退还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望依法从速裁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

  20xx年4月14日

  解除查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杨xx,女,汉族,1965年3月14日出生。住址:钓鱼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26号2号楼1单元202户。身份证:37020xxx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73年3月13日出生,个体,住址:XX。身份证:370221197303130530

  请求事项

  申请撤销(20xx)钓鱼岛南民初字第70248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二项查封、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依法作出(20xx)南民初字第70248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保全。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已解决,款项已付清。因此申请人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王旭光名下房产的保全,解除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钓鱼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26号2号楼1单元202户房产)的查封。

  申请人:xx

  20xx

  解除查封申请书 篇4

X县人民法院:

  贵院审理的申请人宁波XX出口有限公司与原告白X桃为加工定做合同纠纷一案,现以(20xx)太民重字第6号民事调解书结案,调解内容为申请人于20xx年5月8日之前支付白X桃32000元。

  20xx年1月21日,你院(20xx)太民初字第1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了申请人银行存款20万元。申请人于本案重审庭后调解时、调解结案后,已多次口头、电话向你院请求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号的查封以利于申请人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请求贵院可以先划拨所扣存款32000元再解除对账号的查封,遗憾的是,到今日为止该账户仍未解封。

  申请人只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公司,冻结20万元存款后公司并无多余的'流动资金,对申请人企业经营、履行调解书规定义务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故申请人特向你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账号的查封,解封时贵院可以依调解书内容直接划拨存款32000元,申请人可以予以全方位的配合。申请人特此申请,请予重视、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查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2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120101xxxxxxxx,地址:天津市河北区xxx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依法解除2014武侯民初字第xxx号裁定中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四川xxxx有限公司、xx、四川省xxxx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诉至贵院,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并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财产情况作为保全担保,现该案已经审理终结,贵院作出(2014)武侯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申请人胜诉,该案不存在保全错误的情形。现特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的查封。

  此致

  武侯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解除查封申请书 篇6

  (公民)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人)申请人: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邮编,电话

  申请事项:解除对申请人所采取的民事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贵院于 年 月

  日向申请人采取了民事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了申请人的 。现由于 。故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恳请贵院依法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