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院领导:
本人产假于20xx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孩子尚小,家中无人照看,实有困难。特向学院申请延长产假3个月,即延长至20xx年5月10日。在此期间,若工作需要,本人会及时赴单位工作。
恳请学院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王欣
主管领导意见:xx
主任签字:xx
20xx年12月26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20xx.3.7),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143天(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15天),特请求休产假(从20xx年2月15日—20xx年7月7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本人休产假期间(20xx年2月至20xx年7月7日)工资自愿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
关于社保,公司为本人缴纳的一部分,待产假期满,差额部分愿把此金额归还到公司。
此致!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20xx年1月24日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感。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次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XXX
领导审批: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