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很多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帮大家整理了最新的郴州小微企业补贴和免税政策,可供参考!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 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 经按规定 批准后, 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缓缴期最长12个月。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按规定实施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为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其中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确定。对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困难企 业, 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的标准确定。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在疫情期间缓缴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对因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做好续贷服务,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启动线上贷机制。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贴息比例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执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收取担保费。(责任单位:市政府经融办、市人民银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郴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半。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企业租户减半疫情间的租金。有关涉及中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郴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