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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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教育部于6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6月9日同一天中,山东、湖南、黑龙江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
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海边、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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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各位家长:
你们好!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历年来我省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非正常死亡)中,溺水事故占了一半以上。近期我省一些地区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惨痛的教训,要引起我们对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此,特发此信,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来做好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首先,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请你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你们的一点疏忽,你们的一丝懈怠都很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能切实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其次,请各位家长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在家里活动期间,请你们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坚持“每天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经常教育孩子做到游泳“四不去”: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不熟悉的江溪池塘水库不去。要求孩子:没有家长陪同不到水库、池塘、江河溪流和水井等水域附近活动。平时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
各位家长,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我们孩子的生命,进而影响我们家庭的美满和幸福,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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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天气炎热,暑假临近,防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学校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认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在此也希望您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担负起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将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
一、要重视对子女进行防溺水教育。要将防溺水“六不”教育入脑入心,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有一点至关重要,千万不要在被水淹没的道路上行走,这样非常危险!
二、加强校外监管。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校外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种假期,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
三、家长要为孩子学习游泳技能创造良好条件。游泳是一项体育技能,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好处,但是游泳应该有监护人陪同到安全有保障的游泳池,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外出游玩要注意安全。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要坐好扶稳,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五、树立以人为本,关爱每一名未成年学生的思想。不管在何时何地,如发现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学生,一定坚决抵制并劝阻。
六、重视暑假安全。暑假时间较长,如果孩子长时间脱离监管,安全隐患很大。请您合理安排孩子的作息时间,不要让孩子脱离家长的视线范围,对于防溺水教育要天天讲时时讲,严防事故发生。
各位家长,危险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当我们忽视它时,它离得很近;当我们重视它时,它离得很远。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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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防幼儿溺水安全工作已成为幼儿园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快乐,避免意外溺水事件的发生,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对溺水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我园的安全教育活动,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家长要重视对幼儿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工作,对小区周边的喷泉、水池、游泳池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的地段,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尤其“双休日”和各种节假日,带孩子户外爬山、遇到湖泊、河流瀑布,一定要监管好幼儿,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到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活动,并对孩子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二、家长加强对幼儿游泳(玩水)安全教育。
禁止幼儿私自下水游泳。
禁止幼儿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禁止幼儿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河边,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三、教给幼儿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让幼儿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如您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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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夏季来临,天气炎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家长朋友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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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端午过后,学生(幼儿)下水游泳或到水域边玩水的概率会越来越高,当前正值汛期梅雨时节,江河湖塘等自然水域的水位已越来越高,预防溺水进入极端敏感期和重点期。要求全市各校(园)根据乐教安2号的文件要求,在五月份开展各种宣教活动的基础上,于暑期放假前再次开展防溺水主题课(可结合“防溺水公益课进校园”)、印发告家长书、组织“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安全家访活动、加强板报广播宣传等工作,让防溺水意识和知识深入学生(幼儿)和家长心中。
现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于6月16日前将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致全国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给学生(幼儿)家长,确保一生一份,并要求家长阅览后填写“回执”单,交还学校(幼儿园)统一存档。
“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安全家访活动,与家长碰面的方式可根据实际而定,但必须要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幼儿),覆盖面达100%,做到“一生一表”留档保存,同时要重点突出留守儿童和新居民子女这一特殊人群的安全家访。
再次申明:三年前教育部就已明确,哪所学校的学生(幼儿)发生溺水事故,就要查那所学校开展防溺水系列工作的台账,倒查其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存在疏漏的,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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