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

李盛

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

  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1:

  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经学校与学校小卖部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三、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瓜子等。

  四、食品店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等。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五、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六、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七、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小卖部承包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随时保持清醒头脑,随时清理货物,把好进货渠道。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小卖部承包人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2: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学校小卖部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小卖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1、要求学校小卖部做到店容店貌卫生整洁,商品分类陈列,消防符合要求。

  2、小卖部应严把商品进货关,凡售卖的商品,必须持有正规生产厂家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严格禁止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无有效日期)、过期变质商品和学生不宜商品进校销售,确保安全。

  3、小卖部只允许促售学生文具。如笔、墨、纸、练习本等。

  4、禁止出售鞭炮、利器及其它影响学校教学、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5、接受学校对小卖部卫生安全监管。每月抽查一次。

  严格履行卫生安全责任条款,一经发现违规经营,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督其整改。若经营者严重违规,造成重大后果,致使学生食物中毒或人身伤害,将赔付受害人的医疗费、家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