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承诺遵守以下条款要求:
1、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
2、项目经费严格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3、接受学校和学院对本项目的检查与监督。
4、保证项目在毕业前完成,并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及有关研究成果、项目经费决算(含使用明细)、仪器设备验收证明等材料。
5、因本项目组人员主观原因致使项目无法执行的,将视情况退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6、项目组的成果如需保密,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项目组的发明或创造属学校职务发明创造,由学校协助申报专利。
8、本承诺书由本项目全体成员及指导老师签字并经项目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生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9、本项目书作为项目管理和经费划拨的依据,一式三份,项目管理办公室、学校、项目组各执一份。
为保障江苏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的合法权益,支持更多在校学生原创科技成果进驻孵化基地孵化,禁止一切校外机构以校内学生名义申请孵化基地从事非法的商业活动,现需入驻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1、创业团队成员必须是在校学生,申请的项目必须具有自创性,不能依托校外机构的创业项目在校内孵化基地申请注册,孵化期间创业团队须独立自主经营,不得由校外机构或是非在校生主导团队在校内的一切创业(商业)活动;
2、创业团队成员和创业项目必须严格符合经学校审批的注册申请表和创业(商业)计划书上的内容,若需变更,需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另行申请;
3、创业团队须无条件接受江苏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严格遵守《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违反规定,不仅将立即终止孵化项目,并可给予团队成员一定的校纪处分。
本人及企业管理团队全体同学申请在曲靖市大学生创业园内(以下简称“创业园”)开展自主创业活动,为维护创业园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创业园健康发展,特向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作如下承诺:
1、 珍惜学园提供给我们的良好创业条件和机会,虚心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为其他同学树立榜样;
2、 自觉服从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管理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 在领取经营场地钥匙后一周内入驻创业园并开展工作;
5、 在经营服务活动中,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自觉维护创业园良好的公众形象;
6、 发生经营范围等的变更,提前向管理中心报批,在变更后3日内到管理中心备案;
7、 积极帮助其他有创业愿望的同学一起参与相关的创业活动;
8、 在经营期间确保园区资产完好无损,确保经营环境整洁有序;
9、 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10、 满足出园条件及转园条件的企业,需办理出园或转园手续,交还经营场地,让给其他有创业需求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