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江市教育工委、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规定。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
三、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补课;
四、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关爱每个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将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