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坚决响应姚沟镇人民政府的号召,自觉按照《无为县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要求,保证做到:
1、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或沟渠,如被发现焚烧自愿受罚500元,致使大面积焚烧的自愿加倍受罚。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秸秆、及时翻耕灭茬、及时上水和播种,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积极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如本地或外来农机手帮助收割且机械未安装切碎装置的,不准下田作业。
4、认真做好家人、亲戚、邻居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5、如因违反规定,焚烧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火灾、安全事故的,自愿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镇党委、政府:
为切实做好今年三秋秸秆禁烧及防火安全工作,彻底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和火灾的发生,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组织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二、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干部轮流值班,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保证书。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每天广播不少于3次,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防火安全精神。悬挂横幅标语20-30条,小标语张贴100-200条,使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制定详细的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措施,对特殊情况无法利用的,集中安全堆放,由专人看管,堆放点距离树木20米远,保证树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