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宇文判官》唐诗赏析

刘莉莉

《寄宇文判官》唐诗赏析

  《寄宇文判官》作品介绍

  《寄宇文判官》的作者是岑参,被选入《全唐诗》的第200卷。

  《寄宇文判官》原文

  寄宇文判官

  作者:唐·岑参

  西行殊未已,东望何时还。

  终日风与雪,连天沙复山。

  二年领公事,两度过阳关。

  相忆不可见,别来头已斑。

  《寄宇文判官》注释

  ①天宝九载(750)作于安西。

  ②殊:甚。

  《寄宇文判官》作者介绍

  岑参(cén shēn) (约715年—770年)唐代诗人。南阳(今属河南)人。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二十岁至长安,求仕不成,奔走京洛,北游河朔。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742~756)年间,两度出塞,居边塞六年,颇有雄心壮志。安史乱后回朝,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转起居舍人等职,官至嘉州刺史,世称岑嘉州。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其诗题材广泛,长于七言歌行。

  岑参的`诗题材广泛,除一般感叹身世、赠答朋友的诗外,出塞以前曾写了不少山水诗,诗风颇似谢朓、何逊,但有意境新奇的特色。岑参所作善于描绘塞上风光和战争景象;气势豪迈,情辞慷慨,语言变化自如。与高适齐名,并称“高岑”,同为盛唐边塞诗派的代表。有《岑嘉州集》。

  《寄宇文判官》繁体对照

  卷200_4寄宇文判官岑參

  西行殊未已,東望何時還。

  終日風與雪,連天沙復山。

  二年領公事,兩度過陽關。

  相憶不可見,別來頭已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