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告格式及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村级干部行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各村开展“百姓评村官”活动。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百姓评村官”活动,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把村干部的言行置于百姓的监督之下,使村里的各项事务都在“阳光”下操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的现象发生。同时,通过评议活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我镇建设*新农村提供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评议范围
评议范围全镇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村委正、副主任)。
三、评议内容及分值
一评遵章守纪(15分)主要看该村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村干部是否对自身要求严格,严格执行各项政策,确保政令畅通;是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村级干部“十不准”规定;是否顾全大局,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二评民主理财(15分)主要看村干部是否模范遵守财经纪律;是否按村帐镇代理的要求,做到及时入帐,按时报帐,帐目清楚;村集体理财民主、管理规范,积极化解村级债务,村有经济运行良好;财务公开是否及时规范。
三评办事原则(15分)。主要看办事是否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做到不优亲厚友,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
四评联系群众(15分)。主要看是否坚持民主,办事公开,走群众路线,记民情日记,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评工作效率(15分)。主要看是否注重工作效率,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工作不拖沓,“两委”班子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不推诿扯皮。
六评工作实绩(25分)主要看是否有敬业精神,为本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村有经济逐年提高,有诺必践,兑现目标,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尤其是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是否能够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工作程序及评议方法
一是承诺。被评村干部就评议的内容、达到目标和采取的措施等以公开栏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向全体村民作出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细化、量化,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群众监督。
二是教育。由镇党委统一领导,镇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村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农村政策、党纪政纪、农业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等知识,认真学习村级干部“十不准”有关规定,并将其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教育村干部提高认识到不干工作就会丢“位子”,干不好工作就保不住“位子”,增强村干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同时,教育和引导村民代表增强监督意识,积极参与评议,客观公正地行使民主权利。
三是建制。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成立村民主理财小组。
四是评议。年终,由镇党委统一领导,镇纪委负责组织,确定评议代表,召开“百姓评村官”评议大会。主要程序:(1)学习《关于在全镇开展“百姓评村官”活动的实施方案》;(2)村干部承诺;(3)评议代表对村干部进行质询;(4)村干部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解释和答复;(5)评议代表进行分散测评打分并蒂莲现场公布测评结果;(6)村干部作表态发言;(7)总结。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答的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承诺解决期限,并由镇纪委督办解决。评议代表由镇两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纪检委员、老干部、老党员和纪检信访信息监督员等组成,确保为30人左右。镇党委、纪委定期检查村干部践诺情况,年终对其作出整体考核评价,并以20%的比例计入总体评议结果。现场测评分数以80%比例计入总体评议结果。
四、奖惩办法
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与村干部使用和工资奖励挂钩。对评议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将给予表彰。评议得分在60至70分的村干部,由镇党委、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措施,逐条对照整改,并要将整改措施上报镇党委。对问题突出,评议得分在60分以下,是支部成员的,由镇党委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决定是否免除其支部委员职务;是村委委员的,由镇政府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表决是否让其继续担任村委职务。对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以教育干部、取信于民。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宣传。村两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营造“百姓评村官”的浓厚氛围。
2、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要建立“党委领导,纪委主抓,部门配合,村民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镇纪委副书记繁为成员的.评议领导小组,负责评议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镇纪委将根据评议的各个环节,收集相关资料,加强监督检查,把群众对村干部的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要将“百姓评村官”活动与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决策、小康示范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廉政文化进农村等活动融合在一起,避免工作重复,减轻村级负担。
3、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在开展“百姓评村官”的过程中,镇纪委要把握正确方向,坚持正面引导,可能出现的一些派性严重,宗族关系紧张,或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情况要加强防范,防微杜渐,防止部分群众借机发难,互相攻击,从而违背评议的初衷。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评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评议结果、工作总结等及时上报镇党委。
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给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规范市区庆典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举行各类庆典活动必须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
二、举行庆典活动,确需鸣放礼炮、鞭炮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鸣放。活动结束后,及时清扫鞭炮残留物。
三、结婚庆典、生子出院,严禁车队沿途随意燃放鞭炮,抛洒彩带、彩纸及迷信物品。
四、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举行各类庆典活动,不得鸣放礼炮、鞭炮等。
暴力恐怖活动是反人类的犯罪行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同暴力恐怖犯罪作斗争是各族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鼓励各族群众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凡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各族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
二、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三、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参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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