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童话里有很多超自然人物,像会说话的动物、精灵、仙子、巨人、巫婆等。在现代西方文学的写作方法中,“童话故事的结局”(fairy tale ending)通常指的也是快乐的结局,就像大多童话故事中公主和王子一般。
在许多文化中,恶魔与巫婆等常被认为是存在于真实世界中的,这时童话就可能变成传説,如此一来说故事和听故事的人也会更觉得故事是一段史实。但是和传说与史诗有所区别的是,童话故事往往会在故事内容中多加入一些对实际人、事、物未必是真实的描述以增强故事性。通常童话故事的起头都会用“很久很久以前……”来开始对整个故事的描述,而非真实事件所发生的时间。
几个世纪以来,各种形式的童话在不同的国家及不同的文化中广泛被发现。童话故事可以口述或写作的方式存在,但仅有写作的方式得以流传下来,使得童话故事确切出现的年代难以考证。但就所流传下来可考的文学纪录而言,童话故事至少已经存在超过千年。在西方,早期的童话并不被称为“fairy tale”,而是被视为短篇小说的文体。“fairy tale”一词被认为最先是由法国作家d'Aulnoy女士所提出。时至今日,童话故事的流传仍以写作方式为主。
早期“童话”的听众群除了儿童外还包括成人,后来,随着格林兄弟所搜集整理的《儿童与家庭童话集》以及其他一些作家作品的出现,童话这一文体被正式与儿童相联,并且这之后这种关联性日渐加深。
在童话的分类上,民俗学者采用了许多不同的方法,其中最为著名的有阿尔奈-汤普森分类法以及弗拉基米尔·普罗普的形态分析法。
童话集: 《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等。
【童话分类】
从表现方法来看,童话一般有三种:
拟人体童话(代表作如《木偶奇遇记》);
超人体童话(代表作如《巨人的'花园》);
常人体童话(代表作如《皇帝的新装》);
但这三者并非截然分开的,有时互有联系。也就是说,在一篇童话中,可能既有常人体表现方法,也有拟人体表现方法。以此类推,其它也是如此。从表现题材上看,童话(大概念的“童话”)又分为科学童话 (又称“知识童话”)和文学童话(又称“品德童话”)两类。而平时所说 的“童话”则默认为“文学童话”。
童话的逻辑
简介
童话的逻辑性是指幻想和现实结合的规律。所有的童话都是虚构的,但有的读起来似乎入情入理,而有的却觉得牵强附会,原因就在于前者符合童话的逻辑,而后者却忽略了这一点,以至破坏了整个故事的合理性。
童话的逻辑性建筑在假定之上,即作者必须为幻想人物的活动、虚构的故事情节的发展提供一个假设的条件,然后从这一假定的前提出发,使事物按照自己的逻辑发展下去,使假想的人物在假想的生活环境条件下,合理地自然地发展。在一些超人体的童话中,并不是随意地让一个平常人腾云驾雾,各种魔术仙法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施展,只有童话人物被赋予超人的能力,获得某种“宝物”,或者当这个人物进入一个足以产生魔法的境地以后,才会发生奇境。例如《五彩云毯》中,主人公采集云朵、织云毯、到日宫去拜访太阳神等等,就因为她是仙女,才能完成这些事情,而换作凡人,若无一定的条件,就不符合童话的逻辑了。因此,如果超人体童话,不揭示出种种超人力量产生的原因,童话所描写的一切就会成为无源之本、无本之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例如《音乐树》中,地上长出了音乐树,也是有一定童话逻辑的,正如作品中所写:“这树是那块小提琴的碎片长成的,贝西的血汗浇灌了这块土地,他的音乐又给了它生命,使它变成一种奇特非凡的树。” 童话的逻辑性还要求在安排人物思想活动、角色之间相互关系、事件发展变化等方面,必须遵循生活规律和自然规律。也就是说,童话描述的虽然是超脱现实的幻想世界,但其中的人物、现象却仍然要严格地遵守真实生活的逻辑性。比如,作者尽可以讲述小羊如何和凶恶的狼打交道,但如果写一只初生的羊羔竟然吃掉了狼,那就显得十足的荒唐。在《山米,猫妈妈的孩子》中,小松鼠山米之所以能成为猫妈妈的孩子,是因为它失去母亲,而母猫正好又失去小猫,在这种特殊条件下,山米由母猫喂养长大,彼此才能互相接纳。作品中,山米并未成为小猫,而仍然保持松鼠的种种特性。如果把它写得如同小猫,就不符合童话逻辑了。常人体童话也是如此,人物的种种活动都与他们的身份、性格等相符。
作用
童话的逻辑性能使虚构的故事得到合乎逻辑的发展,也就是使假戏真做,使作品获得强烈的艺术真实性。但是,运用童话的逻辑并不能改变童话本身纯虚构的性质,让读者真去相信种种假想的故事,相反,它只能突出童话虚构的性质和作用。
科学童话尤其要注意童话的逻辑性,更要符合科学逻辑性,不允许违背科学规律和科学实际的情况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