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处 罚 通 知 书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抄送部门:总经办、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编辑部、制作部、摄影部、发行部、广告招商部、技术研发部(平面设计、网络推广)、仓储综合部
20xx年11月07日批准 20xx年11月09日实施
员 工 处 罚 通 知 书
编号:VICO- 日期:
姓名: 所属部门: 职位:
所犯过失:
□拖延工作上的手续或报告,或有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本规则及其他公司各规章制度 □携带有酒气上班
□委托他人打卡,或受他人委托代其打卡□不检点行为
□工作中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进入公司或滞留其中
□未经批准,将公司的财物带出公司,或企图带出公司
□未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邀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工作时打瞌睡
□未按公司规定提交相关数据报告。 □串岗或聚集闲聊 □工作怠慢,经上级警告仍不改正 □屡次逃避工作
□故意不服从上级或拒绝接受正当命令
□故意不以适当方法工作
□大声喧哗、吵架,扰乱工作场所秩序
□工作时间内玩游戏 □在互联网上阅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的器物、机器及其他物品损坏
□工作中打私人电话(使用公司的电话或个人的手机)
□工作时间内公司不能与其取得联系
□公私混淆,给公司的业务造成损害时
□其它不良行为:
造成后果:
处分:
□谴责(口头警告)
□记小过处分
□记大过处分
□停职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____日 □罚款:
处罚依据:根据员工守则第___________________条。
处罚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检查人: 罚单签署人:
被处罚人:
备 注1、 本罚单正联交由财务保存;副联(复印件)由行政备案(记入员工档案)。
2、本罚单作为员工考评的依据之一。
此通知单为办理社保的唯一依据,请妥善填写,资料准备齐全后一并交与人事部。
____________:
您好!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现人力资源部特通知您准备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交的资料:
1、已参加北京社保人员不需要提供资料。(参加过外埠社保人员仍需提供2所需资料)
2、新参保员工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1张电子版照片,2张纸质照片
照片格式和要求: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可到正规照相馆说明是办理社保用,照相馆均有数据,请勿自己修改,以便您的社保照片得以顺利上传到社保系统。)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本人只有一代身份证,还需要额外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和变更页复印件各一份);
(3)选择4-5家定点医院(如果选择了社区医院就可以选5家,如果未选择社区医院就只能选4家。中医院、专科医院和19家A类医院无需选择,自动默认为每人的定点医院),需要写医院全称及医院代码。
(4)您的户口性质为:_______,户口所在地邮编:_________您的身份为:1、□工人 2、□干部
温馨提示:您提交资料的快慢及完整程度,将直接影响您办理社保的进度,请您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交以上社保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如因您个人原因造成社保问题,则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本人确认签字:
员工收到通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先生/小姐:
经公司考核后决定,予以正式录用你为×××公司员工,就职部门 ,职位 ,转正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转正薪资为 级( 元/月),另 。
经公司考核后决定,延长你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薪资为 。
经公司考核后决定,不予正式录用,请在 年 月 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备注:
收到“试用期满通知书”签收: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各单位党支部(总支)、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升我矿企业文化建塑水平,经矿党委研究决定,对全矿公共场所(矿内、宿舍区所有办公场所、工作岗点及工业广场、宿舍广场、街道、花园)员工行为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场所员工行为规范及考核标准
1、严禁说脏话及借口侮辱、相互谩骂、打架斗殴、滋酒闹事、寻衅报复等不文明言行。违者罚款5~200元。
2、严禁袒胸露背、赤脚赤背上岗,班中不准穿拖鞋、短裤、超短裙。违者罚款10元。
3、严禁大声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高音喇叭等不文明行为。违者罚款10~100元。
4、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乱丢烟头、纸屑、垃圾及乱停乱放自行车、摩托车。违者罚款5~20元。
5、严禁造谣惑众、他人和散发传单、乱写乱画、乱贴广告及非法字报、标语等。违者罚款10~100元。
6、严禁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违者罚款50~100元。
7、严禁拨打骚扰电话和乱拨“110”、“119”电话。违者罚款10~200元。
8、严禁车辆超速行驶(矿内、宿舍区限速5公里)、高音鸣笛。违者罚款20元。
9、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罚款10元。
10、严禁践踏草坪、乱折花木、乱搭乱建和损坏公共财物。违者罚款5~200元。
本规定自20xx年7月20日起执行。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矿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保卫科成立文明稽查队,文明稽查队24小时巡逻稽查。
(二)广泛宣传发动。规范公共场所员工文明行为,既是创建“和谐矿区”的需要,也是我矿进一步深化6S管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具体步骤,对树立员工新形象、提升企业文化建塑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等舆论工具,广发宣传规范公共场所员工文明行为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单位党支部(总支)、科室,要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科务会、职工学习日等形式,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进行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动自发、自觉主动地做好这项工作。
(三)严格考核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严格考核,及时兑现,并与员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联责考核,做到一月一考核、一兑现。文明稽查队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查处并纠正不文明行为,为全矿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氛围。
(四)搞好协调配合。规范公共场所员工文明行为是一项长期的“文明工程”,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各单位、部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各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协同文明稽查队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先进性教育“回头看”为契机,以身示范,做出表率,带头规范文明行为,以此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群众共同遵守,自觉参与和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
一、上班要求
1、全体行政工勤人员(含行政兼课人员。下同)实行全员坐班制,并进行签到(经学校批准的特殊岗位除外)。专职教师逐步实行坐班制,目前继续实行周二、四坐班制,并严格签到。
2、正常上班时间按国家规定及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3、全体教职工必须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期间校园不准有闲散人员,严禁下棋、打牌或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炒股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4、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下同)早晚自习按课程表到班上课。
5、兼职教师白天有课时按时上课,其它时间坚持坐班处理行政事务或备课,遇有行政工作与上课冲突的,应优先保证上课,确需调课的要做好调课工作,不能出现空堂。
6、特殊岗位不适宜执行正常上班时间的,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适当的上班时间。
二、考勤制度
(一)上班、上课的考勤
1、任课教师上课的考勤,由教务科负责;
2、专职教师每天(现为周二、四)上、下午由教务科组织签到,签到截止时间以上班时间推后5分钟为准,签到结束后20分钟内到教务科补签者为迟到,超过20分钟,按旷工1/4天或半天处理。
3、行政工勤人员实行一日两签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签到截止时间以上班时间推后5分钟为准,签到结束后20分钟内到办公室补签者为迟到,超过20分钟,按旷工1/4天或半天处理。
4、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组织考勤。
5、请假或出差者要将请假条或出差手续至少提前一天交送办公室,若遇特殊情况需紧急请假或出差者应按教职工管理权限经有关校领导批准后电话通知相关考勤部门,返校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条或出差手续。
6、全体教工在签到过程中要相互监督,严禁代签行为。如发现有代签行为者,一经查实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均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的考勤
1、各种会议由会议组织者考勤,会议结束后将考勤结果报送办公室。
2、凡学校通知的会议,均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有事请假。
3、出席会议不准带孩子、高声喧哗、来回走动、阅读书报、接打手机、把玩手机等,并按会议要求就座。
4、会议通知的时间开始点名,只点一次,会议结束时,会议组织者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二次点名。特殊岗位确需值班或有出差手续的,按到会对待。
5、学校通知的会议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科级领导会议,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通报。教职工会议请假到所在科室负责人,并写出书面假条,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于会议前将请假条交会议组织人员。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在会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代为书写请假条,经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会前交会议组织人员。
三、请假、销假规定
(一)各种假期的规定
1、事假。个人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批准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住院治疗或病休者,可批准病假。
3、婚假。一般批准为7天,属晚婚者,可再增加7天。因故需要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4、丧假。直系亲属亡故者,可给假7天,并根据路程远近(按探亲假路程确定)给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5、产假。产假一般给假90天,实行晚育的再增加3个月(产假含节假日)。
6、经学校批准的学习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销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校级领导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校长出差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领导批准,并且要告知办公室。
2、科室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者由主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校长批准;校长出差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3、其他人员请假,3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4—7天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主管领导批准,7天(不含,包括双休日)以上者在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校长批准;校长出差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4、请假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履行批准手续,专职行政工勤人员将手续交办公室;任课教师应一式2份,1份交教务科,1份交办公室。
5、请病假须有平顶山医保中心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每次请假最多只能请半月,确需继续请假的,须提供入院证明、病历等。出院时须提供入、出院手续及病历等(急诊病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