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碘缺乏病防治日活动的通知

李盛

  2016年关于开展碘缺乏病防治日活动的通知1

  各县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6年5月15日是全国第2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个部委《关于开展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和省地方病防治协调小组文件(甘防地协〔2016〕1号)精神,市地方病防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活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为做好今年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卫生计生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委、食药局、广电局、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盐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

  二、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市级宣传活动于5月15日上午9:30在万盛公园门口进行,要求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悬挂宣传横幅,人员按时到位。根据各单位实际宣传有关内容。各单位横幅内容见附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本地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安排。

  三、各县区要深入城乡医疗机构、学校、集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当地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和科学食用碘盐对于建设健康中国、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孕妇、婴幼儿科学补碘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强医务人员培训,通过医务人员向群众正确宣传碘缺乏病防治知识,使防治工作不断适应群众关注健康的新常态。

  四、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碘缺乏病的危害,掌握碘缺乏病防治基本知识。

  五、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工作情况,并于5月20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汇总,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

  白银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2016年关于开展碘缺乏病防治日活动的通知2

  各区县地病办、新区卫生局、盐务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2016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现就搞好我市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卫计、盐务、教育、文广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

  二、市卫计局、市盐务局、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联合王益区将于5月13日上午9:00在王益区黄堡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要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悬挂宣传横幅,人员按时到位。市疾控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各项筹备工作。

  三、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辖区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安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影响、有重点、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对贫困地区、边远山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科学食用碘盐,自觉抵制原盐和非碘盐,保持良好的碘盐食用习惯。对育龄妇女、小学生、教师、基层卫生人员等不同人群,要深入开展核心信息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科学补碘的`全面认识。

  四、各区县要以“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为契机,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防治成绩,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地病办,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地病办。

  附件1: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

  附件2: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王红霞

  联系电话:0919—3185571

  铜川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铜川市盐务管理局

  2016年5月9日

  2016年关于开展碘缺乏病防治日活动的通知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盐业主管机构)、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残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近年监测结果显示,全国人群碘营养状况总体处于适宜水平,但部分沿海省份碘盐覆盖率达标区县数量持续下降,少数西部经济欠发达区县的碘盐覆盖率仍然达不到标准,部分地方存在儿童碘营养不良情况,一些地区孕妇面临碘营养不足风险。为加大科学补碘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补碘,切实保障人民健康,今年宣传主题定为“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现就做好2016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会同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盐业)等相关部门,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活动覆盖面和实施效果,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各地要紧密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制订详细的宣传计划,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深入开展核心信息知识宣传,拓展防治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和舆论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科学补碘知识,提高公众对科学补碘的认识。同时,要通过报纸、网站、电话咨询等方式,公布无碘食盐销售网点地址,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

  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膳食营养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及时反映人群碘营养状况,引导各地做好科学补碘,国家卫生计生委修订印发了《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6版)》,要求以县级区划为单位监测人群碘营养水平。各地要以“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为契机,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情况,确保碘缺乏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巩固防治成绩,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国家卫生计生委制作了主题宣传海报等材料,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使用。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部门开展活动情况,于6月15日前将总结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全国妇联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    中国关工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