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放假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课。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 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xx年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一天。4月7日(星期二)上课、上班。
节假日期间,全校师生要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注意出行安全。各系、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严格履行职责。
特此通知。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学校办公室
20xx年3月17日
各院(系、部),各部门,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xx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
二、清明节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安保要求
(一)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所管校舍、设备、设施和物品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本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交通、防火、防盗、防流感、饮食卫生、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部门(单位)要按有关节假日值班要求,安排人员做好清明节的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于3月27日前送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三)保卫处应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巡逻和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凡是离校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关好门窗、水电、煤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xx大学办公室
20xx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