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辅导室:
20xx届毕业生离校之际,也是迎接20xx级新生准备工作的开始。对照20xx年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录取人数,通过初步梳理,目前理论上缺少床位290多个,因此,学校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床位问题。
请各学院在保持整体布局稳定的前提下,从维护学校大局出发,待毕业生离校后,努力将本学院的部分未住满寝室进行适当的规整,尽最大可能,保证本院20xx级新生相对集中住宿。
请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前将规整方案与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联系,我们共同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87**2(63722)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xx年6月24日
各部门、各分厂、各成员企业:
全国各地逐渐进入炎热季节,夏季是室外火灾的高发季节,近期多地连续发生多起典型火灾爆炸事故:20xx年4月8日23时16分,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厂区废料棚发生火灾,棚内堆放的废纸原料燃烧,过火面积约1500平米;5月31日天津新港内新南纸业(天冿)有限公司货场着火,大火持续10多个小时,过火面积约7400平方米。
鉴于夏季防火形势严峻,公司领导非常关注消防安全。为进一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公司决定启动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请各单位贯彻落实:
一、广泛开展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1、近期公司新入职员工较多,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了解不足,危险识别和安全防范能力有待提高。各单位必须针对性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课时不少于2小时,使每一名员工都能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牢记“消防安全禁令”和厂区禁烟规定。
2、防消结合,开展重点场所消防演习。各单位义务消防队伍指挥员和队员必须掌握厂区常见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掌握常见的液化气、油漆、泡沫和木材火灾类型的扑救方法,熟悉室外货场、仓库等物资存放场所的火灾扑救技能,后续公司结合生产情况组织开展上半年消防演习。
二、严格管控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
1、动火作业的高温和明火,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必须严格管控,按照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事前审批,事中监护,事后清理。
2、动火作业务必清理周围6米以内的可燃物,距离油库、油漆等30米以上,高空作业地面清理范围不少于10米且上下层同时监护。
3、危险库、成品库、油库、阀门房、锅炉房、液化气管网、R32/R290冷媒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动火,特殊情况必须经企业安全部部门领导审批。
三、加强露天货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夏季高温,露天货场、堆场、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完好、有效。
仓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开关、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各类叉车严禁停放在仓库、泡沫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内。
加强仓库的通风和温度控制,保证通风、降温设备的完好性,防止热量积聚,排除发生自燃、爆炸的危险性。室外仓库每天定时做好降温措施。
夏季属于用电高峰期和生产旺季期,应开展以下方面检查
1、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各类的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过载、过热、老化等异常情况。
(2)检查各类电气开关控制柜是否存在异常声响、异常发热等,周围1米之内禁止摆放其他杂物,以及张贴明确的电柜责任人。
(3)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源线缆槽,不得从物料堆中穿越,不得在上面堆放杂物,不得沾染油类产品,所有接头必须包扎得当,不得裸露。
(4)检查各类热源设备的安全状况,对设备的供水、供电、供气系统进行检修,清理设备附近至少1米的可燃物。
(5)检查和定期清理烘干线内的纤维、粉尘,排烟排气管道油污。
(6)仓库内照明必须配置防火罩,各类普通照明灯正下方不得堆放任何可燃物料,防爆灯具周围0.5米之内不得堆放任何可燃物料。
(7)检查电风扇、排气扇、负压风机运行情况,周围一米及下方禁止摆放可燃物,物料区和仓库安装必须使用防爆风扇,电源线套镀锌钢管保护。
(8)检查抽湿机、净化器、空调运行情况,周围一米及下方禁止摆放可燃物,必须做到人离断电。
2、易燃易爆危险品及露天容器防暴晒
(1)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使用和二次储存进行全面检查,落实专人管理,定点定量定人,做好人员安全培训和现场危险标识。
(2)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储存量,作业点摆放危险品必须控制为当班量,危险品柜不超过3天量,禁止使用饮料瓶分装危险品。
(3)各类储存容器要注意远离热源、火源,防止阳光曝晒,如液化气瓶、乙炔瓶、冷媒罐、打火机、手喷漆及其他工业气瓶。
(4)危险品仓库露天罐体、油罐,以及泡沫库,在夏季高温时每天每2小时进行一次晒水降温,并记录。
(5)外来施工作业使用的油漆、化学品做到当天使用、当天清退,使用时存放在阴凉、远离火源的位置,杜绝违章作业。
3、物料配送和物资仓储单位
(1)运输车辆应确保安全可靠性,定期开展安全点检、维护保养措施。
(2)运输车辆在未佩戴保护装置时,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泡沫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作业。
(3)厂内机动车辆、狗仔车、AGV小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得停放在仓库或物料区,充电区设置在通风安全场所并及时备案审批。
4、禁止吸烟和违章点蚊香
(1)公司范围内未设置吸烟点,围墙以内均禁止吸烟,各单位务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强楼顶、洗手间、仓库等隐蔽场所排查,尤其晚班。
(2)蚊香和烟头的表面温度为300℃,中心温度为700℃,足以将常见的纸张、木材点燃,因此公司厂区范围内禁止燃点蚊香。
(3)物流仓储场所作为重点防火场所,各业务对口单位和人员必须向每一位来访人员说明公司相关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储区域。
5、行政办公、技术研发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照明灯具及开关,及时报修故障,下班人走断电。
(2)电脑、打印机、电热水壶、饮水机、微波炉和各类仪器仪表周围一米禁止摆放可燃物,微波炉必须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张贴操作流程。
(3)除公司研发、展示等工作需要,公司内严禁私设厨房,严禁做饭、煲汤、炒菜等个人行为。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和综合组负责检查和监管。
(5)检查各类危险实验,如风机封堵、干烧实验、长期运转试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人。
(6)检查实验室内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视频录像监控和应急报警、应急通讯装置,确保其完好性和有效性。
6、员工食堂、餐饮商铺和员工宿舍
(1)宿舍内严禁乱接拉电线、开关、插座,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汤煲)。员工集体宿舍禁止做饭。
(3)员工食堂和餐饮商铺必须定期清理抽烟烟机和排烟管道,重点防止管道油污火灾事故的发生。
(4)员工食堂和餐饮商铺使用的液化气储罐必须严格控制存量,禁止超量库存,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胶管阀门,禁止靠近火源作业。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检查计划、检查人、检查方案及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近期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部位消防隐患排查,审查各单位夏季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落实不力或反复出现隐患或重大隐患的单位予以进行严肃处理。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天气情况持续开展,定期通报。
要求各单位在7月17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案例教训,充分认识到夏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一把手总负责,层层落实,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发动员工积极参与消除隐患活动,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防火安全。
各生产单位务必书面反馈至企业安全部资料员处,逾期未落实或未反馈,追究责任单位领
导责任,其他办公类行政职能研发单位以自查自纠为主,无需书面反馈。各单位检查发现重大防火隐患,无法独立完成整改的,可同期上报公司统筹整改关闭。
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珠海总部方案针对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在每月底同步汇总至珠海总部。
特此通知!(请张贴)
企业安全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
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我省有些地方发生了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溺水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此需要大力加强协作、加大工作力度,避免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有效举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督查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教育。在今年放暑假之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xx]316号)将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师生,宣传到每一位家长。切实做好《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发送和回执回收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位家长、确保收回并妥善保管好每一份回执,督促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三、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要迅速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并协调组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所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凡需要由乡镇、村庄整治的安全隐患,要提请当地县(市、区)或乡(镇)政府下达整治任务,并督促整改。对非法采沙取土形成的水坑和在建工地形成危险水域的,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因整治不力,形成安全隐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县水利、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立即通知各水库、河道管理单位,按照防汛检查的要求,实行值班、巡查和关键时段、地段的重点检查。有关单位管辖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游泳、嬉水。县教育、公安、水利等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与所在乡(镇)、村庄建立暑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沟通和对接,对学生经常游泳、嬉水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要落实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五、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省有关媒体将在暑期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协调当地有关媒体加大防溺水宣传工作。中小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微信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预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民警要在下社区进农村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营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各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既要密切合作,又要结合各自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分工,把工作抓细、抓实。
七、加强督导检查。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本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加强对县级落实本通知工作情况的督促与指导,要对所辖县(市、区)和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25日
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希望各学院、部门布置安排,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各学院、部门须在本学院、部门开展防火、防灾安全检查和暑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校保卫处备案。
二、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公、私现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学生离校时要将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相机等带走或妥善存放,以确贵重物品的安全。
三、各学院、部门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生活园区、图书馆、化学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行政总值班和保卫处报告。
四、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座等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五、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暑假期间,各学院、部门若举办大型活动、会议,须提前3天至保卫处报备登记。
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天气炎热,食品容易腐烂、变质,各食堂要严格食品生产程序,注意食品卫生,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校内工程施工方要坚决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进校施工必须至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校保卫处提出申报,经保卫处同意后备案。施工队在校施工期间,一律不得留宿。
八、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园区各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预计未来我市仍然受稳定的副热带高压控制,最高气温将保持在36℃以上。
各企业要进一步做好持续高温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遇有重大灾情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园区报告
各县市区纪委、纠风办,市直各参评部门:
按照“双评”和“联评”工作方案的安排,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即将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为确保本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工作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开展好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对于公开承诺的事项,要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服务窗口的承诺公示,通过设立公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触摸屏等,经常、自觉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2、要开展好主题实践和服务活动。各参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我是管理相对人”“我是服务对象”的大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通过换位思考,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开展“尽职责、树形象、做贡献”等活动,积极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做好事、做实事,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展示出各部门各单位的新形象、新变化和新起色。
3、要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滤布各部门、各窗口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在本单位开展评教师、评干警、评医护人员等自评自测活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的实际,制定自查自测表,并于6月15日前报市纪委纠风办审核。审核后,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测评和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纠风办。
4、各参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当前工作,市纪委纠风办将就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通报处理,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