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就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认识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各物业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按照有关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做好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保持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小区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同时,要不定期组织对所管辖物业服务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工作。重点要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消防泵供水系统、消防栓配材器材、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已超过保修年限,出现损坏无法投入使用需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已缴存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其整改维修或更新改造所需经费可向市房管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办理使用申请手续;尚未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要及时会同业主委员会、属地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自筹资金进行整改,以确保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投入运行。
三、保障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所管辖的物业服务小区内违章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清理整治。对检查中发现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的,能够当场整改到位的,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和消防大队。
四、落实小区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分类分区有序停放。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组织开展小区内停车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停车场电动车充电线路是否老化、车辆是否分类分区停放、是否有专人进行巡视管理、消防灭火器具是否配备齐全、有效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到位。确保做到停车场所内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统一分区分开停放,分类管理,安排停车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巡视管理,防止产生电动车充电自燃等火灾事故。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本单位、各小区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同时,要加强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小区宣传栏等场所张贴安全告示,增强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安防人员安全巡视检查,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通知人:
日期:
各物业服务企业:
冬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天干物燥,加之消防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极易引发火灾。上海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物业管理项目的稳定和安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
消防工作事关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以“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按照国家和我市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照消防安全“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六化要求,认真排查所管物业项目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各企业要对冬季防火形势进行全面研判和剖析,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彻底整改。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企业要针对各物业项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加强训练和演练,切实提高灭火实战能力。要组织专门人员重点对高层物业、商业物业项目进行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消防设施设备系统、消防泵(栓)、消防水箱、防排烟系统、电气线路、应急照明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事故广播系统、监控系统等进行系统检查。
对于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不畅的,如在消防通道内随意摆放物品妨碍消防通道畅通以及在小区内设置隔离桩、随意停放车辆等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疏通;对住宅小区内堆放大量杂物、纸盒等易燃物品、管线井内堆放杂物的,要即时清除,杜绝火灾隐患的发生。
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范围的,要马上落实整改,确保整改措施积极有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查出的安全隐患属于开发建设单位遗留问题的,要建立预警机制,尽快报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患措施,以降低企业管理风险。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增强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在所管项目内开展《消防法》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针对业主缺乏逃生经验、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等问题,开展宣传和培训,以提高预防、扑救火灾和火灾逃生技能。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预防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通知人:
日期:
公司各物业站(处):
进入冬季以来,周边地区盗窃事件频发,不同程度的火灾也时有发生,给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的威胁。为保证我公司管辖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现将进一步做好公司各物业站(处)当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物业站(处)要切实加强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级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防火、防盗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对防火、防盗工作常抓不懈,切忌“临时抓一抓,突击查一查”的短期行为。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防火、防盗措施
各物业站(处)接到通知后立即对所管辖区域及由各物业站(处)负责的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重点部位更应该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物业科。对硬件设施如消防和防盗设施损坏的要及时向物业科通报,以便维修。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的防火、防盗能力
各物业站(处)要对业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宣传。提醒业主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现金,一旦发现火灾隐情和可疑情况及时向服务处报告,并及时报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的管理。同时,提醒业主睡觉时或家中无人时将门反锁,对带故障的门锁及时更换,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元旦、春节将至各物业站(处)加强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在服务小区内各单元门口粘贴关于防火防盗的温馨提示。
四、相关部门加大执勤、管理、督促力度。
各物业站(处)秩序维护部加强巡视,警惕无关人员进入小区。各物业站(处)秩序维护部加强小区管控,加大监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情况,快速做出反应,实行联动。各物业站(处)站长、主任要加强对小区内公共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做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通知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