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通知模板集锦八篇

王明刚

罚款通知 篇1

  号: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姓名:XXX 所属部门职位:XXX

  所犯过失:(打钩)

  □擅自旷工 □不按规定着装

  □代打考勤卡 □个人工位区卫生不达标、物品放置不符合规定者

  □未佩戴统一制作的胸牌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工作时打瞌睡□故意不服从上级或拒绝接受正当命令

  □故意不以适当方法工作 □屡次逃避工作

  □工作时间内运行游戏 □违反其它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规定

  □串岗或聚集闲聊□公话私用

  □无故在接待区逗留嬉戏闲聊 □未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邀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不检点行为: □其它不良行为:

  处分:(打钩)

  □谴责(口头警告)

  □记小过处分

  □记大过处分

  □停职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共____日

  □罚款:

  处罚依据:根据第公司X条款。

  处罚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检查人: 罚单签署人:

  备注:

  1、本罚单正联交由财务扣款;副联(复印件)由行政备案(记入员工档案)。

  2、本罚单作为员工考评的依据之一。

罚款通知 篇2

  日期:20xx年12月16日

  NO:20xx006

  部 门 德峰-质保部

  姓 名 XXX

  处罚原因 公司周例会迟到

  处罚类型 经济处理 按规定罚款20元 行政处罚

  所属部门意见

  综合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处罚部门:综合部

  注:此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存人事,如涉及罚款一份交财务。受处罚员工在接到本通知如有异议,于七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总经理申诉。

罚款通知 篇3

  编号:

  日期:

  姓名:

  所属部门职位:

  所犯过失:

  □擅自旷工□不按规定着装

  □代打考勤卡□个人工位区卫生不达标、物品放置不符合规定者

  □未佩戴统一制作的胸牌□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工作时打瞌睡□故意不服从上级或拒绝接受正当命令

  □故意不以适当方法工作□屡次逃避工作

  □工作时间内运行游戏□违反其它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规定

  □串岗或聚集闲聊□公话私用

  □无故在接待区逗留嬉戏闲聊□未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邀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不检点行为:□其它不良行为:

  处分:

  □谴责(口头警告)

  □记小过处分

  □记大过处分

  □停职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共____日

  □罚款:

  处罚依据:根据第条款。

  处罚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检查人:

  罚单签署人:

罚款通知 篇4

___:

  本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__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罚款缴至____。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立即缴纳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收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_

  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通知当事人。

罚款通知 篇5

工商xx字〔xx〕号

xxx:

  你(单位)于xx年 xx月 xx日向本局提出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申请,经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批准你(单位)xx至xx,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以每日按你(单位)应当缴纳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印章)

  年月日

罚款通知 篇6

xx:

  我局20xx年11月30日对你下发的三工商处罚字[20xx]1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你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携带银联卡到本局计财科刷卡足额缴纳罚款,现在已经超出法定的缴款期限,经多次电话催缴,但你至今尚未依法缴纳罚款,本局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现要求你立即携带银联卡到本局计财科刷卡足额缴纳罚款和依法加处的罚款。

  若超过法定复议和诉讼期限仍不履行本通知,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5月2日

罚款通知 篇7

  我局于20xx年11月14日通过《衢州日报》向你公告送达江安监管罚〔20xx〕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缴至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建行江山市支行中山中路分理处),账号330008779。但至今你未依法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义务,也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向你催缴罚款。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我局特向你公告送达江安监管催〔20xx〕05号罚款催缴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江山市中山路118号,联系电话:0570-4968012)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该罚款催缴通知书后10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收缴,汇入上述账户账号。如逾期不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江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20日

罚款通知 篇8

xxxx投资有限公司

  xxxx工程

  工程名称处罚依据发出单位工程承诺书、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及罚款条例受罚个人事由:1、不服从管理人员作出的进度安排。(扣100元)2、多次不接听电话,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工程施工及联系。(扣200元)3、多次催促仍不配合取样工作(扣100元)。4、无法在9月30日完成二层梁板验筋,(扣1000元)。

  罚款原因

  罚款金额(元)发单人接收人

  罚款时间审批人接收时间

  注:本罚款通知单仅用于工程施工负责人,以上罚款金额将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本通知单一式两份,发出单位一份,受罚人一份。受罚人拒收本单,并不影响本单的执行。如受罚人对本罚款有异议,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出单位予以说明。

  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