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使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在《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和《关于试卷评阅的有关规定》文件的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对加强期末考试工作规范的几点补充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按照学院校历统一安排,结合教务处工作要求执行。
二、考试质量
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进行考试(核)方式改革,注重过程考核,形式灵活多样,考试内容要能反映该课程对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出卷前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要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出卷教师要掌握学生总体学习情况,试卷命题要规范准确、难度适中、覆盖面广,不能使用往年试卷或与往年试卷相似度过高(雷同率不得高于30%)。鼓励各系(部)建立课程试卷(题)库,如“课程中心”平台等网络手段,实行教考分离。
各系(部)教学负责人要组织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做好课程考试(核)方式及试卷的审核工作。当课程考试(核)方式与教学大纲不一致时,应经各系(部)教学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执行,并及时修订完善该课程教学大纲。
加强考前辅导,提高教学质量,课程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加强复习阶段辅导,帮助学生复习备考,解决课程疑难问题,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试题内容。
规范试卷印刷分装,强化试卷保密意识,试卷应由各系(部)统一送文印室印刷,要做好试卷交接记录。试卷分装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工作人员要注意检查试卷,避免试卷错印、漏印、装订缺页等,要在各个环节中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且负有保密责任,防止因人为主观故意或疏忽造成试卷(题)泄露。
三、监考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务培训,各系(部)要组织监考人员进行监考工作的'培训,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各系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考风考纪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备考氛围和公平的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考试舞弊行为的发生。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向所在系(部)请假,办理备案手续,材料留存系(部)。擅自调换监考人员、迟到、缺监考和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监考人员应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清理布置考场,重点要做好清场工作,做到课桌面、桌内、座椅均不得有杂物,将书包、书本、手机等与物品集中放在考场前面的醒目位置。学生进场后清点人数,核对证件(一般为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检查学生是否按指定要求就座。在考试之前,要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及考试注意事项,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处;开考30分钟后准许交卷离场。
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关闭手机,杜绝通信联系。要坚守岗位,自觉做到不聊天、不串门、不打瞌睡、不木讷凝坐、不观望窗外,不准阅读书报。要保持考场前后各一人,并经常巡视。
试卷发放和收回要做到三个核对。发卷前,要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做到发放考卷和考生人数一致;考试结束时,要核对试卷和答题纸份数,确保收回试卷和考生人数一致;考试后,阅卷老师要对收回的试卷和《考场记录单》核对是否一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就准时收卷,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做明确的记录和认定,并如实填写好《考场记录单》。
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学生违反考场纪律的意图和行为,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当场取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务处上报;考试期间(含第18周随堂考试)院领导、教务处、系部主任将进行检查巡视,对考试纪律较差的考场,对学生作弊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监考人员,要现场予以批评指导,责令其整改;对于违反监考职责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四、试卷评阅
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试卷上的每个题目均应有评阅标志(扣分或得分),每份试卷的评阅标志必须统一(扣分和得分不得同时混合使用),各大题所得分数分别填入题首得分栏和卷首的表格中,以便核查。卷面评分凡是有修改之处,必须有阅卷教师的亲笔签名。
评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缺考答卷、作弊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
已阅完的试卷,请老师们按班级和考试科目分类将试卷装入试卷袋中(每班同科目试卷装成一袋,不同班级不同科目试卷不要混装)。
完成试卷评阅后,各系(部)负责统一清点、装订(按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装袋(含《考场记录单》),假期开始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将试卷交课程所属系(部)统一封存存档(含电子版试卷原始数据刻盘)。
五、成绩评定与管理
各类考试(考查)课成绩评定应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执行。无故不按时提交成绩的,将作教学事故处理。成绩一旦提交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改动成绩者应由原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成绩修改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查明原因后确定是否修改。该书面申请附于成绩单后备检存查。
学生如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可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书面《成绩查询申请表》,经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教务秘书和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最终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如查询课程为外系(部)开设,应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与开课系(部)联系;开课系(部)接到查询要求后应组织教学秘书与阅卷教师共同查阅试卷,查询结果应及时向学生所在系(部)反馈。由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将查询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如在查询过程中发现确有阅卷错误,经任课教师、系(部)负责人协商同意,可以重新判分,填写《成绩修改申请表》,并将失误的具体情况和原因报教务处。
XX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XX市农业学校教务处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查课于6月27日前安排完毕;考试课于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11日进行。体育课、各考查课于6月27日之前随堂考试完毕。
二、在校生完成本学期的各门课程考试后由学院安排好假期工作后即可放假离校。
三、考务要求
(一)学院在考前召开考务会议,对考试工作做出部署和要求。
(二)严格学生的请假手续,凡因病、因事等原因请假缓考的,须于考试前填写《考试缓考申请表》,考试过程中不予办理,否则按旷考处理,无故旷考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三)凡泄漏试题者,一经查出,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考试科目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表》(在教务系统内导出),“试卷分析”要包括下列内容:
1.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对出题的知识覆盖面、难度、区分度及题目分量总体评价,做出是否符合大纲重点、难点和覆盖面要求的结论。
2.对教学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总体评价及原因分析。
3.问题、建议及今后需注意的问题。
(五)成绩的登录
1.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山东英才学院阅卷规范》,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均按百分制填写,平时成绩统一按20%计入总成绩,并附详细的平时成绩记录材料,随纸质成绩单一并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2.试卷的存档将按班级放入档案袋,包括:学生试卷、空白试卷、学生平时成绩、评分标准、成绩单与试卷分析、监考记录、考生登记表等,不按要求装袋的,视为阅卷不合格。
3.录入成绩时,请严格按照教务处将要发放的《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须知》上的录入方法、录入时间等要求录入。录入中出现录入异常,及时与学籍科联系。
四、监考与巡考
(一)考试实行“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教务处负责监督协调”的原则。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学院考试过程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巡视,做好试卷分发和保密等工作。二级学院要组建考务组、巡视组到各考场进行巡视。
(二)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变更。监考教师应自觉遵守《山东英才学院监考老师守则》,要提前15分钟带试卷到达考场。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接听手机,违者将通报批评并按教学事故论处。
(三)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好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场记录填写不全、书写潦草无法辨认、上交不及时将不予计核监考费。
(四)教务处统一安排巡视人员到各考点巡视考场情况。
五、相关事宜
(一)学生考试期间教职员工须正常上班,参加监考或考试保障工作,请假须到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备案登记,以免耽误考务工作。
(二)20XX年6月14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20XX年6月28-29日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
(三)新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进行补考。
XX工程学院
20XX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