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七)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免一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1.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达到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的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八)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及要求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 在网上进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1日至3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火灾科学实验室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2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3990052),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399005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1月3日至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缉功能的计算器。
四、教材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0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5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沙建管( )停第( )号
经查,你公司开发的 项目工程,未在沙洋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之规定,属于违章建设行为。为规范参建各方建筑市场行为,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通知你公司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特此通知
沙洋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
监理单位签收人:
施工单位签收人:
1.复查申请时间:xx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11:30(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查程序:
(1)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申请成绩复核(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传真至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940025;传真:027-81349501。
江西xx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经审查国力大厦消防整改工程开工上报资料,准予20xx年2月27日开工,并委派邱春晖工程师进行施工现场处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合同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由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请将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施工设备及材料报国力大厦物业办理进场手续。工程师年月日签发承包单位收件人(签名)
施工单位:
江西xx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编号:( )停字号
上海xx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现通知你方必须于年月日时起停止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立即对上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和复工申请报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接收人签名:
发出日期:
签收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编号:
致:
现通知贵部,经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根据这些要求,责令贵部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贵部负责提出整改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但不能解除贵部对所提措施应承担的义务。
上述整改内容必须于年 月 日前整改完成,并填写《整改通知单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项目经理: 日期:
第**号整改通知单于 年 月 日收到,我部将根据该通知重申的施工规范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签收人): 日期:
注:施工单位签收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或由其正式授权的签收人。
整改通知单回复单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编号:
致:
**号整改通知单要求的整改内容,我方已全部整改完成,请组织复验。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