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电的通知
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有关节约用电的通知,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各系(部)、各单位:
为规范用电行为,有效防止用电事故发生,保障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同时达到节约能源、杜绝浪费的目的,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用电要求,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系(部)、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用电安全、节约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性的组织学生、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节约用电知识,全面强化安全、节约用电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节约用电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电力基础设施、设备,确保本部门及其所辖区域的用电安全、节俭。
二、要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用电线路、设施、设备,及时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报后勤处水电公司维修。教学、科研、办公单位零星维修费用自行承担,从部门包干经费中列支,涉及公共线路、基础设施改造费用由后勤处水电公司负担。
三、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安装照明灯具或其它用电器,必须报后勤处批准,由后勤处水电公司负责安装。严禁不经批准随意改变线路,乱搭乱扯线路。
四、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暖气、电水壶、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等。否则,将严肃追究各系(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严格杜绝教室、办公室长明灯现象。最后离开办公室、教室的.师生员工,要关闭所有电器电源。晚自习后,物业工作人员要对各楼层教室、办公室进行用电检查,确保节约用电,确保夜间用电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寒暑假单位或教室用电必须经相关部门确认为我院教学、科研使用并提前向后勤处提出用电申请,否则不予供电。
七、各公寓、食堂,各经营摊点等实体单位的投资人、承包人或学校指定负责人为本单位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用电负全责。各经营实体要服从后勤处水电公司的监督、管理,在经常性自查的基础上,要协助后勤处水电公司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对水电公司下达的用电安全隐患通知书要认真执行,严格按要求时限整改、落实到位。
八、后勤处对全院各部位安全用电负总责。后勤处水电公司必须定期不定期对全院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对违反本用电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严肃追究用电安全、节约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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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各单位:
夏季来临,公司进入了用电高峰期,为构建我司低碳生活新环境,传递节能减排绿色理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广大员工如何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提出如下规定:
一、办公区域
1、合理使用空调,空调开启时间为每年五月中旬至十月下旬,温度设置不低于26℃,非正常上班时间不允许开机,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主机。使用空调时,应关紧门窗,以减少冷气外泄;
2、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白天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办公场所尽量不开启照明灯,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间,要做到人走熄灯;
3、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开启省电模式功能,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二、宿舍区域
1、倡导宿舍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同时多使用电风扇降温,减少空调开启时间;
2、离开宿舍时要努力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的现象;
3、宿舍各类电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源,不要一直处于待机状态。
望全体员工树立“节约用电、从我做起”的观念,把节约用电落实到个人行动中,在公司内部形成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安全用电的良好氛围。公司将不定时进行抽查与监督。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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