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汛期即将来临,为防御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街道防汛工作的特点,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经办事处研究,现将今年的防汛工作和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通知如下:
一、建立街道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xx任办公室主任;徐xx宋xx任成员。
二、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和责任人
根据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现将全街道小(二)型以上水库责任人明确如下:
全街道10个行政村防汛技术指导由徐晨高负责。
小(三)型及以下水库山塘的第一责任人为街道驻村干部,责任人为村行政负责人,巡查员按签订责任书人员为准。各山塘水库防汛责任人由各驻村干部和村委会主任担任,防汛责任人中的驻村干部或村委会主任因工作调动变更的,由调整后的驻村干部或村委会主任继续承担责任。
三、抓好以水库、重点防洪堤为重点的防汛安全大检查和险患工程处理工作。
防汛检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防汛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十分细致和严肃的工作,各村委会要以高度负责和认真的态度,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对所在村的山塘、水库、堤防、机埠、渠道、堰坝等水利工程全面地进行一次检查,不留死角,针对查出的问题,逐处研究处理方案、边检边处理,决不让险患工程进入汛期。
四、做好防汛值班和防汛督查工作。
街道防汛值班提前一个月即从3月15日起开始24小时防汛值班,每班有三至四名干部参加,每个值班组都由班子成员负责,各村从3月15日起也要相应排出防汛值班表,落实专人值班。在防汛期间,街道防汛领导小组将随时督查有关行政村责任人和巡查员。对防汛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险患工程处理不彻底,将根据防汛责任制中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衢江区浮石街道办事处
20xx年1月10日
全校各单位:
昨夜今晨武汉市突降暴雨,至今无缓解迹向。校内出现多处渍水情况,学校正门牌坊及本科生院周边积水严重,车辆暂不能通行;文理学部东山头至环山路100米处有小面积塌方,已实行交通管制不得通行;二附小至茶岗小区渍水严重,车辆不能通行。同时,若干配电房存在进水威胁,为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停电。为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守土有责,切实承担起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深入一线,全面了解情况,靠前指挥,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各单位要畅通信息,重大险情、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68771388),以利于学校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及时处置。每天下午16:00前,各单位将抢险救灾情况通过电子邮箱报抢险救灾指挥部。
3.各单位要根据雨情、灾情及时调整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加强对师生的安全警示工作;学生工作部门要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中做好安全教育和提醒工作,抓好在外开展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
4.各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对责任区内容易发生坍塌的建筑、墙体做好排查,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师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实验室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后勤、保卫部门要对可能发生山体滑波、树木倾倒等次生灾害地点及时预警,做好相应处置。
5.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如发现需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学校报告。
武汉大学
20xx年7月6日
各县(区)住建(房产)局,市开发区建设局:
为防患未然,全面提高物管小区的防汛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物管小区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汛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汛期安全各项防范工作。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制订防汛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和防汛突击队伍。要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物管小区防汛工作,及时汇报物管小区防汛形势,切实防止将物管小区与属地防汛工作割裂开来。要充分发挥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的.作用,大力帮助、支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确保防汛各项准备工作不留死角。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针对去年汛期发生的地下停车场、电梯井被淹等一系列问题,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认真查找防汛工作存在的不足。在汛期来临前,要会同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帮助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对物管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主要对防汛防涝的设施、危房、危墙、楼顶、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车库、电梯井、发电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整治,做到防汛应急有预案、防汛处置有措施。
三、突出重点,防范到位
(一)汛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并畅通24小时值班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对物管小区房屋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完成房屋修缮工作,及时解除事故隐患。
(三)做好汛期中的各项保障工作,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器材、机具、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四)对物管小区地下室、地下车库及进出口处进行专项检查,保持排水通畅。
(五)严格落实《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电梯的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汛期来临时,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电梯井无积水。
(六)对一些处于低洼地段的危旧物管小区,在上报相关责任单位的同时,要切实落实自防、自救、自保措施,确保强降雨时不发生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七)对物管小区内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出现问题而排水不畅的,要立即上报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经营单位,及时协调处理。
(八)及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收集气象信息,并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重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在物管小区内向业主发布,提请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是辖区范围内物管小区防汛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物管小区防汛工作的专项检查和指导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责令物业服务企业整改到位。对《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属政府或社会职责范围的,要报告属地政府,协调、支持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防汛工作。物管小区周边防汛设施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与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联系,及时排查清除隐患。汛期来临时,要组织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形成合力,为业主排忧解难,确保我市物管小区防汛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