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各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时代新风正气,在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倡导时代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4日——3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以及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人间真情和社会温暖。
2.开展“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城乡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3.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十字路口、繁忙路段设立志愿交通监督岗、文明交通引导员等,引导人们不闯红灯、不翻越栏杆、不酒后驾车、不违章行驶,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创造井然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35”学雷锋活动是推进*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于3月2日前将活动计划和联系人名单上报至文明办邮箱,文明办将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联系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
2.结合实际,设计载体。开展学雷锋活动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做雷锋精神的践行人。
3. 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开展“35”学雷锋活动需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努力把有志于志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4.及时总结,做好反馈。各单位于3月6日前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文字+图片)以电子文稿的形式于报文明办邮箱。
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市卫生和计生局《关于开展“奉献他人,情暖古峡”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共青团XX市委、市民政局联合决定开展3.5学雷锋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日期:
20xx年3月5日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各总支、支部要在3月5日当天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单位青年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注困难群众,给与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和亲情,对孤寡老人开展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送药下乡、群众义诊等活动。
三、活动单位:
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计生服务站;市医院、市二医院、市妇幼保健所当日组织人员在古峡广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群众义诊);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在组织服务活动时要亮出身份,扛起红旗,打出标语。佩戴统一的志愿者红帽和徽章,树立XXX学雷锋志愿服务良好统一的形象,同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卫生和计生局官方微博、报纸、电视新闻等手段做好宣传工作。
五、市卫生和计生局将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纳入到年终精神文明考核内容之中。
六、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图片。
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
今年的3月5日是“向雷锋同志学习”54周年纪念日,也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传承雷锋精神,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大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和激励他们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在无私奉献中体现作为、感悟成长,在道德实践中传播文明,积聚正能量。团委决定把3月份作为我院学雷锋活动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且探索建立学雷锋活动长效机制,使志愿服务和学雷锋活动能够贯穿我院广大青年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中,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进一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现将活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 引领青年风尚
二、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
三、组织形式
由团委主办,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协办。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院)要积极制定活动方案,抓好活动落实,认真谋划,及早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各系院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系(院)要立足实际,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突出活动特色,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主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注重总结,加强交流。要重视总结、检查、反馈,做到目标明确、有始有终,认真做好图片和文字资料收集和整理,撰写活动总结,并于活动结束后(4月7日前)向团委报送相关材料,作为今年五四表彰一项重要依据。
4.以点带面,推广先进。各系(院)在开展活动中注意挖掘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大力推广,以榜样力量带动群体进
步,活动结束后将选取典型事例以汇报形式交流总结。
五、活动方案
各项活动安排见附件。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