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先生:
您好!
您于***年**月**日购买“*****”小区住房*** **合同备案号为:***********,合同约定总房款为人民币************元整。
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起***日内将按揭款放到出卖人账户。
您至今仍未付清首付房款并办理贷款手续,因此按照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约定:逾期超过90日后,视买受人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按照合同附件四第六条约定:本合同在双方签章生效后,买受人如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套房屋总房款的10%赔偿出卖人损失;
至***年*月**日您已累计一年零十七天未付款, 早已超过了双方约定之付款期限90日。
现我司郑重的通知您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逾期未付货款汇入我司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否则我司将视为您无理由终止合同,采取付诸法律、房屋另行出售等其他必要之措施。为了双方的合作,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 请慎重考虑,务必如期办理房屋相关手续,谢谢!
特此函告!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XXX(对方公司名称):
贵公司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尚欠我公司货款共___元,根据贵我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或约定),贵公司应在___年__月__日付清该款。现贵公司已逾期__天仍未支付,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安排。请贵公司收到此通知书后 __天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货款汇付我公司帐户(户名:××××;开户行:××××;帐号:××××)。否则,本公司将循法律途径或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届时可能造成贵公司不良影响并将有损贵公司诚信形象。
故特此通知。
借款户:________
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信用社申请办理的“________小额担保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当时约定期限为______年,国家财政贴息,并由________为你的贷款提供工资担保。现在你的贷款已经到期,电脑系统已从你的贷款逾期之日起开始对你记收罚息,并自动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为了恪守信用、有借有还,限你接本通知3日内主动到范坝信用社归还贷款本息。否则,我社将对你及你的贷款担保人采取法律措施,依法回收贷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全部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________乡人民政府
________信用社
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公司:
截至xx年xx月31日,我公司帐面尚有贵公司欠款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整)。按照与贵公司的有关合同协议的约定,贵公司应当在xx年x月x日之前支付上述款项,但我公司至今仍未受到该笔款项。因此,特请贵公司能够在近期内及时向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
此致
xx公司(印章)
xx年xx月xx日
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银行____支行借款________万元,该笔贷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现已逾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尚欠贷款本息为________元,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主动偿还,否则我们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担保中心电话:____________
借款人(或签收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