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起生态文明意识,扩大肇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影响力,提高肇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创森”氛围,根据肇庆市创森办、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森林城市——我心中的绿色家园”主题征文比赛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文时间
3月9日——3月12日。
二、征文对象
小学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以“森林城市——我心中的绿色家园”主题,内容主要是书写自身生活周边森林生态环境、气候变化、低碳绿色生活方式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主旨积极向上,倡导树立起生态文明意识,建设森林之都美丽怀集。
(二)征文体裁包括记叙文、散文、诗歌、议论文形式,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
(三)征文一律在标题中注明“森林城市——我心中的绿色家园”征文字样,文稿要求字迹清晰,用稿纸誊写或用A4纸打印,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班级、指导老师、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内容。
(四)征文须坚持原创,杜绝抄袭,严禁剽窃。
四、活动奖项设置与奖励
本次活动要求各班主任及语文教师合作完成,各班初选两篇优秀作品交学校评选小组进行评选,设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活动进程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森林城市——我心中的绿色家园”的写作工作,并于2015年3月12日前经过学校评选小组初评,评选出优秀征文作品3篇,送中心校总部评选。
六、活动要求
各班要把本次征文活动与生态文明教育活动、肇庆市“创森”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调动中小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在活动中挖掘自我,体验生活,了解社会,促进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提高。
七、学校评选小组
组长:祝仕剑
组员:莫意兵、邵蕊燕、梁梅芳、莫义珠
洽水镇中心小学
20xx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