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青年会的通知

张东东

  成立青年会的通知范文

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段)、局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青年工作,创新青年工作机制,延伸青年工作手臂,更好地肩负起组织、服务、引导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构建联系青年的新型桥梁和纽带,促进我局青年工作与乌江航道、通航事业发展大局的有效链接、协调并进。经局党委2017年3月22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筹备组提交的筹备方案,决定成立局青年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

  (一)青年工作委员会是在局党委领导下,以青年党、团员为骨干成员的青年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工作对象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青年。

  (二)第一届青年工作委员会由吴超、何冰、张震、潘银燕、罗真珍、蒋仕波、李敏、曾丰建、贾雪姣等9人组成,吴超任主任,何冰、张震任副主任。

  (三)青年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或青年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总结规划青年工作。青年工作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局党委汇报青年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要职责

  青年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青年工作的规划、议事、协调、组织、宣传、管理及开展活动等,在团结、教育、引导、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我局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理论体系宣传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青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为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建功立业。

  (三)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青年动态,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全面把握青年身心健康、个人成长、事业发展、社会参与和权利表达的不同需求,保护和促进青年的健康发展,把服务青年的.工作做深做实。

  (四)加强青年工作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大对青年人才的选树、培养、推荐力度,积极为单位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协助党政管理青年事务的职能,真正成为青年工作的重要战线和坚强堡垒。

  (五)完成局党委及上级青工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是局党委在进一步加强青年工作上的创新举措。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促进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建设和工作发展。要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优化工作条件,提高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青年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进行,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二)局工会要切实加强对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帮助青年工作委员会发展和壮大,早日实现工作职能,服务全局。